森霸慘了!少給21.6億回饋金 立院要求補付「否則不給二期電業執照」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山上區「森霸電廠」自行更改電協金計算方式,造成地方回饋金短收21.6億元,引發爭議。立委陳亭妃今天邀經濟部次長何晉滄南下傾聽民怨,同時宣達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主決議文,要求森霸補足回饋金,並公布二期試運轉檢測與安全等相關資料,否則能源署不得核發森霸二期的電業執照。
立法委員陳亭妃今天邀請經濟部次長何晉滄以及能源署、台電公司、環境部等單位代表與會,一同向地方說明政府監督森霸電廠的作為。市議員陳碧玉、陳秋萍、李偉智到場關切,現場則湧入約500名鄉親踴躍發表地方心聲。
陳亭妃指出,原本應以售電「收入」來計算回饋地方的金額,但森霸內部卻自行決議修改為「盈餘」計算,導致地方回饋金一來一往的差額高達21.6億元。她過去多次質詢與召開記者會,反映地方民眾陳情森霸不當侵吞回饋金以及擔憂天然氣管線使用年限的問題,「安全第一、人民權益是最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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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現場公布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主決議內容,除了環境部必須要求森霸依照環評規定辦理外,能源署也須要求森霸按照「電協金管理辦法」補提2019至2024年的一期回饋金,同時公布二期試運轉檢測、天然氣管線安全與監測等資料,在未完成前,能源署不得核發森霸二期的電業執照。
次長何晉滄也強調經濟部立場在於「安全、監督,讓民眾有保障!」,電廠固然對經濟發展相當重要,但更不能輕忽安全的重要性。
陳亭妃指出,感謝人民提供強大的力量,讓經濟部願意與百姓站在一起,共同研擬監督機制與一期回饋金的補救辦法,並作成主決議,讓政府單位可以運用行政權向森霸提出要求及監督,替民眾把關權益與安全。希望能源署能夠依照主決議內容監督森霸具體執行,否則不能核發二期電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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