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柯文哲押定了?律師:高院就是要北院羈押 但還有這變數
【記者賴又嘉/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被起訴後,交保裁定第二度被高院撤銷,高院羅列7項事證,指柯文哲等人有高度串證可能,北院晚間6時將重開羈押庭。律師丁昱仁分析,照高院發回意旨,就是要北院羈押柯文哲,因最高法院曾指出,交保無法作為串證的替代性處分,不過案件撤銷發回北院後,由於又是同一個合議庭開庭做出裁定,且先前已兩度裁定柯文哲交保,究竟這次北院會不會收押柯文哲,值得觀察。
最高法院曾指出 有串證疑慮就要羈押
律師丁昱仁指出,最高法院判決曾指出,交保只能作為逃亡的替代性處分,無法作為串證的替代性處分,因為被告交保後如果逃亡,保證金可以沒收,但若被告串證則無法沒收,也因此照最高法院的見解,若有串證疑慮,就必須羈押。
由於此次高院撤銷發回理由,直指柯文哲等人有高度勾串可能,丁昱仁認為,言下之意就是要北院羈押柯文哲,不過由於案件發回北院後,仍是中籤承審柯文哲案的合議庭重新開庭決定,而該合議庭已兩次裁定柯文哲交保,這次是否會順著高院的意思羈押柯文哲,仍是未知數。
北院若堅持不押 可無限次抗告發回
不具名法界人士也指出,從北院兩度裁定柯文哲交保,以及高院兩度撤銷發回的理由看來,可看出高院就是想押柯文哲,但北院就是不想押,不過案件抗告到高院,都由不同合議庭裁定,若北院堅持不押,檢方再抗告,案件就會持續來回,直到遇到高院支持交保的合議庭駁回為止,看誰撐得久。
柯文哲2度裁定交保 高院指有勾串可能撤銷發回
柯文哲起訴後,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組成的合議庭,首次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不得與相關被告及證人接觸。
但北檢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提起抗告,高院由審判長王屏夏、陪席法官楊明佳、受命法官潘怡華組成的合議庭審酌後,也認為柯文哲等人有逃亡、串證之虞,但北院裁定是否就可形成相當拘束力、交保金額是否與被告等人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相當也有疑義,因此撤銷發回。
北院重開羈押庭後,再度裁定柯文哲等人交保,但將柯文哲的交保金提高到7000萬元,為防止逃亡,命他配戴電子腳鐐,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除日常生活或工作所需,不得與相關證人被告接觸。北檢不服,二度提起抗告。
高院收案後,由審判長謝靜慧、陪席法官吳志強、受命法官楊志雄組成的合議庭評議後,再撤銷交保裁定。
合議庭舉出「橘子」許芷瑜尚未到案、柯文哲在案發後曾透過葛樹人和沈慶京聯繫等7項事證,認為柯文哲等4人有高度勾串可能,且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與共犯或證人勾串,原裁定只命柯文哲等人於交保後,不得與同案被告或證人有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接觸,是否就可防止串證有疑義,因此撤銷發回北院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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