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涉收賄5250萬!3房產遭扣押 抗告結果出爐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5250萬元賄賂,施壓台北市府官員,促使京華城開發案非法獲得20%容積獎勵,北檢上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罪起訴應女,求刑16年6月,起訴前向台北地院聲請將她名下北市士林區等3間房屋扣押獲准。應曉薇提抗告主張自己只是「問政監督,對京華城容積率並無實質影響」,且她的3間房價值5727萬餘元,遠高於檢方主張的犯罪所得,但高等法院認為扣押合理,駁回應曉薇抗告確定。
應曉薇3間房估價5727萬元
北檢去年11月聲請扣押應曉薇名下3間房時,主張她的犯罪所得為5190萬元,雖然3間房產經過估算,價值共計5727萬餘元,但扣除後續執行拍賣的相關稅費及抵押權擔保債權衍生的利息,即使3間房都拍賣掉,實際能獲得的金額會低於5727萬元,因此扣押3間房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涉透過5協會收賄
台北地院去年11月13日裁准扣押3間房後,應曉薇提抗告,主張自己當時「問政監督」京華城容積率案,但她實際上對於北市府都委會等公務員並無實質影響力,也沒有決策權,北檢未考量她身為議員合法行使職權,恣意擴張解釋認定她「違背職務」甚至收賄,並臆測沈慶京透過她實質管領的5個協會(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中華民國綜合格鬥協會、中華民國職業技擊聯合會、台北市城市發展促進會、台北市綜合格鬥協會),輾轉交付5190萬賄款給她,但這5190萬元是捐款性質,而非沈慶京行賄款項,而且她也不是5個協會的理事長,並無權限動支協會帳戶金額。
應曉薇還主張,北檢沒有證據證明她能動支協會款項,就將沈慶京捐款5190萬元認為是她的不法所得,北院還裁准扣押她的房產,顯然逾越必要範圍,且北檢僅查出疑似有1938萬元協會款項,被用於支付她的個人支出,金額遠低於3房產價值,因此請求高院撤銷扣押。
但高院認為應曉薇的犯罪嫌疑重大,合理相信有犯罪之人、事、物存在,因此有扣押財產必要,審酌檢方估算應曉薇不法所得高達5190萬元,北院裁定扣押3房產,並未違背比例原則,也沒有「過度扣押」的問題,因此高院於去年12月26日檢方偵結京華城案同一天,裁定駁回應曉薇的抗告。應曉薇的3間房產確定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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