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官員勾詐團!用這招命4下屬交帳戶助洗錢 慘丟職還遭判囚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秘書室視察洪肇義因投資慘賠數百萬元,背負鉅額債務,2021年竟以「辦案需要、投資防疫物資」為由,要求4名下屬及自己父母提供銀行帳戶,然後將帳戶提供給詐團成員翁男,詐團用這些帳戶層層轉匯贓款,洪男僅分得4000元就被警方查獲,遭海巡署免職,最高法院依詐欺、洗錢等罪判洪男1年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定讞。洪男將坐牢。
她「投資賽馬」被騙75萬
判決指出,詐騙集團透過LINE向劉姓女子佯稱可投資賽馬獲利,劉女陸續匯款75萬餘元到洪肇義提供給詐團的帳戶,後來她發現被騙,向高雄市刑警大隊報案,警方循線查出帳戶提供者竟是海巡署視察洪肇義,將他移送法辦,而劉女被騙的錢由於詐團利用多個帳戶製造金流斷點,導致檢警無從追查犯罪所得去向。
洗錢辯稱「媒合虛擬貨幣交易」
40多歲的洪肇義是中央警察大學碩士畢業,2002年起任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現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案發時為秘書室視察,官職為警正一階。
洪男出庭時辯稱,他先前與友人翁治豪(詐團成員,通緝中)一起投資,但賠了數百萬元,背負鉅額債務,後來他與翁男合作,媒合虛擬貨幣交易,為提高交易量,才提供自己與同事、父母帳戶,供虛擬貨幣買家匯入款項,然後由他轉匯或提領,交給翁男支付給賣家,他不知道翁男是搞詐騙的,自己並無詐欺、洗錢犯意。
列「模擬題」要下屬配合串供
但法官認為洪男是中央警察大學碩士,擔任警職將近20年,以他的智識及工作經歷,應該很清楚不得任意把帳戶交給別人使用,而且他承認:「因有債務壓力,很需要錢,雖然覺得怪怪的,金流可能涉及不法,但因為缺錢還是這樣做。」另外,洪男被警方約談後,列出「模擬題」用手機傳給下屬,教導下屬遭約談時如何應答,並允諾補貼下屬車馬費,可見他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事。
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審酌洪男提供自己與下屬、父母銀行帳戶給詐團,騙了劉女75萬餘元,洪男分得4000元報酬,因此依詐欺、洗錢等罪判洪男1年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