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稱開放警消組工會「有困難」 公務員團體喊話:應評估如何克服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銓敘部昨(21)日邀請基層公務員團體討論《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事宜,對於基層團體希望開放公務員組工會,銓敘部仍稱「有困難」。基層團體今(22)日批評,銓敘部未具體回應有何困難或評估基礎,是不負責任的修法態度,銓敘部應就「讓公務員得以組織工會」方向提出評估報告,告知無法開放的原因,以及如何克服。
現行《工會法》規定,公務人員不能組工會,僅能依照《公務人員協會法》組成「協會」。
「工會」和「協會」不同,以勞動三權而言,「團結權」兩者均有,可自由選擇加入與否;「協商權」部分,工會能協商勞動條件,協會僅可協商辦公環境、行政管理等,個人權益或攸關國防、消防等事務無法協商。
「爭議權」部分,工會可發動罷工,協會則受限公務員禁止罷工的規定。
去年明揚大火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再度喊出開放公務員組工會的訴求,但政府主張以放寬公務人員「協會」的規定,代替開放組工會。
為修法放寬公務人員協會規範,銓敘部昨天邀請基層公務員團體,包含消促會、公務革新力量、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等,討論《協會法》修法議題。
基層團體今天表示,會中基層公務員團體有3大主張,包含應開放公務員組工會、協會籌組門檻高達300人太高,應比照工會籌組門檻降為30人、應給公務員完整勞動三權,但可設立罷工時「必要服務條款」。
不過,銓敘部次長張秋元回應,開放公務員組工會有困難。基層團體批評,未具體回應有何困難或評估基礎,是不負責任的修法態度。
基層團體強調,銓敘部僅整理外國開放公務員組工會的情況,卻沒有借鏡國外經驗,研擬公務員組工會方案,無法回應基層團體訴求。
基層團體指出,會議尾聲他們向銓敘部提出3個訴求,包含就「讓公務員得以組織工會」方向與勞動部共同提出評估報告,告知無法開放的原因,以及如何克服;邀請國際勞工組織(ILO)等國際級公共服務業工會來台,交流各國公務員工會實務運作。
另外,不論最後修法方案為何,應明確區分協會與工會的保障差異、說明政府選擇的原因,以及將來是否再做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