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又過關!1200萬交保笑不出來 20分鐘火速籌出保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於2017年擔任桃園市長時,藉由華亞科技廠區擴大的開發案,收受農地地主賄賂500萬元,但開發案因故延滯,鄭隔年透過白手套退錢,涉犯貪污、洗錢及洩密罪,6日遭檢方聲押禁見,桃園地院鄧姓女法官開庭後,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但檢方抗告成功,交保裁定昨遭高院撤銷發回,桃園地院今天上午10時再度開庭,重新審理是否羈押鄭文燦,法官開庭至下午2時許,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律師也火速拿出差額700萬保金為他辦保。
檢察官不滿鄭文燦仍獲交保,再度當庭提起抗告。後續將由高等法院針對桃院今天的裁定,再度評議是否妥適,若認為交保理由不盡完備,可撤銷發回,若認為檢方抗告無理由,則駁回抗告確定。
鄭文燦已於6日繳交500萬元保釋金,今天桃院更裁加碼700萬元,他似乎早已準備相當金額的現金,在裁定宣誓後約20分鐘,就由律師提著裝有700萬元的袋子,到法院法警室為鄭文燦辦理交保。
鄭文燦的律師游琦俊面對記者詢問「檢察官提抗告擔不擔心」?「錢是原本就準備好放車上的嗎」等問題均不回應。
鄭文燦交保後,神色凝重,步出法院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步上座車離去。
鄭文燦於上午10時2分抵達桃園地院,但不見交保時的燦笑,看來神情凝重,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擔心被收押、是否有收500萬等問題,均不發一語步入法院。
民進黨廉政會昨晚也召開臨時會議,決議對鄭文燦立案調查,若他被收押,將停權3年,若一審有罪最重將除名。
據了解,此案起因是華亞科技廠區擴大計畫案,須經桃園市府核准、協助整合土地,周邊多名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透過曾任台塑集團旗下公司總經理的楊男,向鄭文燦行賄500萬元,希望將他們的農地也納入開發計畫,但該計畫後來因故卡關,鄭透過白手套退錢,就在這環節被檢調盯上。
檢調上月先針對涉嫌行賄的楊男、廖男等人發動搜索約談,廖男等4人遭收押,至於楊男因年事已高,聲請交保獲准。檢調本月5日於鄭文燦出國返台時,在機場直接將他帶回,經過10幾個小時的偵訊,6日向法院聲押禁見,但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
法官:鄭文燦收賄罪嫌重大
檢方聲請將鄭文燦羈押禁見的理由,包括他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但桃院地院依據鄭文燦的供詞以及檢方所提出的相關卷證資料,認為難以認定鄭文燦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款項後,到他2018年8月交還給廖姓被告期間,這筆款項有「變更形式」,也就是說,鄭文燦並沒有將這500萬元轉匯或用於購買名車、精品,沒有掩飾、隱匿犯罪所得的情節,因此法官認為難以認定鄭文燦有「洗錢」犯罪嫌疑。
另外,檢方指稱鄭文燦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鄭6日雖當庭否認犯行,但法官依據檢方提出的事證,認為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不過,考量同案有3名廖姓、1名侯姓被告日前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另名日前獲交保的楊姓被告高齡近90歲,已被法院裁定限制住居、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且本案案發時間距今已7年,檢方已掌握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基於以上原因,法官認為沒必要羈押鄭文燦,6日下午裁准以50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高院撤銷交保裁定
不過檢方提起抗告後,高院審酌本案仍有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待傳喚釐清事實,且現今通訊軟體發達,鄭文燦和相關人有串證之虞,交保裁定卻沒詳述交保是否就能排除他有串滅證的可能,因此撤銷發回桃園地院。
女法官父親曾是鄭文燦部屬
原本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的桃園地院鄧姓女法官,被爆父親過去是鄭文燦部屬,鄭文燦先前擔任桃園市長時,鄧父是桃園市府政風處長,已屆齡退休,且鄧法官日前跟同事換班,換成7月5日晚間輪值,才審到鄭文燦的羈押庭。但桃園地院澄清,鄧姓女法官早在鄭文燦被聲押前就已換班,且調查後發現,法律並沒有規定法官不能審理父親長官的案子,不構成迴避事由,桃院強調沒有問題。
鄭文燦的交保裁定被高等法院撤銷後,桃院將依規定由其他法官重新審理鄭文燦遭聲押禁見案。
律師說明抗告案後續流程
律師廖芳萱指出,高等法院認為檢方抗告有理,撤銷桃院原交保裁定,發回桃院更裁(重新裁定),後續如果桃院更裁結果是「裁准羈押禁見」,鄭文燦也可以抗告,雙方可提抗告的次數,法律未限制,直到高院「駁回抗告」或「自為裁定」,聲押案才確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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