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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役剉咧等!軍事審判恢復 閃躲飄「酒駕、裝病」全都列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今宣布,因應中共對國軍滲透和間諜威脅,重啟軍事審判制度,國防部隨後召開記者會公布修法規劃。外界關注,恢復軍法審判是有有助於官兵管理,法律司長沈世偉表示,他個人認為「會有幫助」,因為規劃審判案件範圍的《陸海空軍刑法》第2編,有提到抗命、暴行等部隊實務管理運作。

軍事審判適用範圍曝
沈世偉今公布軍事審判制度修法規劃,指出軍法案件原則上規範在《陸海空軍刑法》第2編,跟軍事有關犯罪,包括效忠國家、長官職責、部屬職責、國家安全等,都是跟軍人特性有關的犯罪,至於《陸海空軍刑法》第3編的一般治安犯罪,則沒有納入軍事審判。
媒體詢問,恢復軍事審判是否有助於部隊管理,尤其現在恢復一年期義務役?沈世偉表示,未來規劃審判案件的範圍,包括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裡面一般大家熟悉的譬如抗命、暴行,都是跟部隊實務管理運作,因為是軍事特性犯罪,將來會規劃希望納到軍事審判範圍,對於官兵教育和其他管理,都會同步配套做完整規劃。

脫哨、酒駕、裝病全都列
沈世偉會後表示,修法是經過內部長期思考,恢復軍事審判後,就他個人看法,對於部隊紀律、國家安全,「會有幫助」。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2編,包括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違反職役職責罪、違反長官職責罪、違反部屬職責罪、其他軍事犯罪5大項,包括酒駕、吸毒、脫哨、公然侮辱長官、捏造軍事謠言、對長官脅迫恐嚇、裝病、賭博等都涵蓋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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