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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適用案件曝光 法官、檢察官這樣看

社會 法庭
2025/03/13 18:33
丁牧群 文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今天宣布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國防部下午開記者會,說明未來修法方向為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相關軍事犯罪,如意圖顛覆政府、當間諜助敵、洩漏軍事機密等違反效忠國家職責行為,將受軍事審判,其餘類型犯罪仍由司法機關偵審。對此,《知新聞》詢問2名法官、2名檢察官意見,他們都認為「合理」,因「軍事審判是一種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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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表示,中國已是我國反滲透法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梁建裕攝 zoomin
賴清德表示,中國已是我國反滲透法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梁建裕攝

洪仲丘命案促成2013年修法

一名資深檢察官表示,軍隊具有特別權力關係,以軍中管教來說,2013年7月發生陸軍士官洪仲丘命案,就是軍中管教出問題,引發白衫軍集結凱道運動,當時的社會氛圍質疑軍方司法機關能否公正偵審此案,促使立法院同年8月13日火速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將「非戰時」的軍人案件移由普通法院(地檢署)偵審,外界稱為「洪仲丘條款」,不過,軍隊重視指揮系統,而內部管教攸關紀律、戰時服從性,這類案件由普通法院處理可能出現標準落差,因為「非軍方背景的司法官認為的不當管教或體能要求,可能是軍隊的必要做法」。

司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zoomin
司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軍人間諜案宜採軍事審判

至於軍人當間諜、洩密給敵方案件,另名檢察官認為牽涉到軍方專業,什麼樣的資訊屬於機密、軍人透過什麼管道取得、洩漏機密,這些核心事項若由軍事法院來偵審,會比普通法院更能快速掌握重點,而且量刑輕重也較能符合軍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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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院判刑較輕

一名法官也贊成軍人職務上犯罪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因為「軍人跟國家是特別法律關係,如果軍法案件都由普通法院來處理,審判那麼冗長,等判決確定的時候,被告可能已經退伍了,另外,普通法院調查證據不如軍方容易,而且都判得比較輕」。

軍事審判應嚴守程序公正

另名法官也認為「軍事審判是一種專業」,國外(如美國)也有類似機制,不過,他認為軍事審判必須嚴守「程序公正、制衡關係」,如果檢察官、法官甚至律師都站在軍方立場,對於涉案被告來說並不公平,制度上應確保最後的審判結果是由普通法院把關。

軍人當間諜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至於什麼樣的案件未來可能恢復軍事審判,國防部法律司長沈世偉今指出,修法方向將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的軍事犯罪將受軍事審判,至於第三編軍人犯下一般犯罪案件(例如殺人、性侵、傷害、恐嚇等),規劃仍由普通司法機關辦理。

一名檢察官認為,依據國防部記者會的說法,包括《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規定的「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違反職役職責罪」、「違反長官職責罪」、「違反部屬職責罪」,例如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非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陸海空軍刑法》規定,將部隊軍用設施、物品交付敵人、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或幫助敵人間諜從事活動,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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