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人事權12/17投票! NCC「萬年條款」15日表決大戰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召集黨團協商,討論考試院、司法院人事同意權、總預算追加案、NCC組織法16條「萬年條款」修法草案和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最終拍定,11/22日舉行考試院公聽會,並於11/26、11/29、12/3、12/6審查,並於12/17舉行投票;另外11/19日將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總預算追加案,至於NCC組織法16條修法,則保留送交院會處理。
考試院人事審查期程拍定
根據黨團協商結論,11月22日下午改開全院委員會,舉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
協商結論指出,11月26日、29日下午、12月3日、6日下午改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26日上午審查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29日下午、12月3日、6日下午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每位被提名人各由7位委員進行詢答,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審查完畢後,於12月17日(星期二)院會上午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11/19總預算追加案質詢
另外針對總預算追加案,黨團協商結論指出,11月19日將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主計長陳淑姿、財政部長莊翠雲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NCC組織法16條15日表決
至於NCC組織法第16條修法草案,起因於立法院7月三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曆偉條款,且任期改為4年並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延任。但由於法規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後續政院以通過NCC新人事後,再指定新法施行日期,讓本因退任的NCC現任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延任並代理主委,引發在野黨團不滿而修法。由於朝野未獲共識,且該法案已歷經一個月冷凍期,故將於15日在院會處理,預期恐上演表決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