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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不願如廁!竟遭照服員猛踹頭嘔吐亡 監視畫面錄下哀鳴聲成鐵證

社會 法庭
2025/03/11 11:00
丁牧群 文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身高僅142公分的陸姓女子有智能及視覺極重度障礙,家人安排她到台北市永福之家接受照護,2022年5月12日,照服員林玲聲不滿陸女不願配合指示去上廁所,竟起腳狠踹她頭部至少3下,5小時後林女發現陸女躺在寢室地上嘔吐,才通報護理人員送醫急救,但陸女15天後因顱內出血,缺氧性腦病變死亡。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據監視器錄到陸女哀鳴聲、林女腳踹的兇殘畫面,今依傷害致死罪判林女9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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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永福之家外觀。翻攝臉書/台北市永福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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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永福之家外觀。翻攝臉書/台北市永福之家

照服員辯:我對她付出很多

審理時,林女辯稱陸女剛到永福之家時,吃飯、喝水需要好幾個人抓住、無法自主如廁,為了改善這些情況,她利用休假時間閱讀教導照顧身心障礙者的書籍,學習如何跟他們溝通、交流,花很多時間跟陸女培養默契,大約10個月後,陸女開始可以跟一般院生一樣如廁,「我真的對她付出很多,我看到她有這樣的進步真的很開心,今天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是真的很難過,也能體諒被害人家屬想要釐清真相的心情,但我真的沒有踢她。」

林女還說,陸女會習慣性地撞頭、撞手,曾經整個臉瘀青、整隻腳也是瘀青,都查不到原因,陸女若不想上廁所時,頭會往牆壁撞,家屬也知道。

林女的律師則主張,監視器畫面不僅無法清楚看到陸女身影,且從林女抬腳的高度、方式、速度,都可看出她不是踢踹,而且林女不是武林高手,監視器錄到的短短3、4秒內,沒有人可以將腿伸出去、收回來踢3、4下,物理上不可能有這樣踢擊的動作。

監視器錄到其他照服員施暴

林女還請求勘驗其他日期的監視器畫面,主張是其他照服員對陸女施暴,法官勘驗發現案發前7天之內,另2名照服員王女、陳女確實曾以拖行、拍打、強行灌食等不當方式對待陸女,但無法認定陸女頭部因此受到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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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案發當時的監視器影片,法官勘驗認定錄到陸女哀鳴聲,以及林女說:「走了啦,走,起來,起來,起來,起來,抓好,走。」並錄到林女抬起右腳擺動的畫面。

法院歷審均認定林女腳踢陸女頭部至少3下,並排除陸女頭部受傷是自己造成的,因此最高法院今依傷害致死罪判林女9年徒刑定讞。

照服員、永和耕莘、陽明教養院都被判賠

依據台北市立陽明教養院網站資訊,台北市永福之家位於士林區莊頂路,由陽明教養院委託永和耕莘醫院經營管理,台北市永福之家由護理師、治療師、社工員、營養師、教保員及生活服務員組成專業團隊,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健康照顧與管理,並提供教養訓練及相關支持性服務。服務對象為15歲以上60歲以下,設籍並居住於台北市,中度以上智能障礙者或合併肢體障礙的多重障礙者。

民事賠償部分,士林地院今年2月判決照服員林玲聲、永和耕莘醫院、台北市立陽明教養院應連帶賠償陸女父母共482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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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永福之家 # 照服員 # 重度障礙 # 傷害致死 # 武林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