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一審有罪不用停權 國民黨考紀會:他「和鄭文燦不同」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沙鹿豪宅涉侵占國土、詐領助理費、假買賣3案,今遭法院宣判,顏寬恒貪污部分判7年10月、偽造文書判6月、竊佔國土無罪。可上訴。國民黨表示,支持顏寬恒上訴捍衛清白,至於黨紀將待本案判決確定再處理。對於黨紀處分規程第8條提到「一審有罪得暫停黨權」,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表示,顏案和鄭文燦案涉貪情節不同,顏寬恒沒有拿不應該拿的錢,是運用不當,兩者案情不同,故無法適用。
國民黨支持上訴 顏寬恒最重恐開除黨籍
國民黨針對顏寬恒案回應,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委員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根據國民黨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黨員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應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之處分」;不過另外在第八條第一項,提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經法院裁定以高額保釋金具保、羈押或一審判決有罪」得由中央考紀會先行停止黨權,或由地方考紀會報請中央考紀會。
國民黨定調不停權 強調非貪污是「公款運用不當」
針對顏寬恒是否會被停止黨權,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說,一審判決有罪也是要重大判決,顏案目前已知有爭議,很多民代都有涉及助理費問題,這是國家發給他的公款運用不當,和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案,辦理航空城規劃或工業區改編,收受業主500萬,這兩者情節不同,因此只能適用20條,等判決確定才能判定。
黃怡騰說,助理費運用很多法院最後判斷是偽造文書,沒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顏寬恒沒有拿不應該拿的錢,是運用不當,最後很多法院都是判決詐欺或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為何顏案這樣判,須透過上訴才能獲得最後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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