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電價凍漲新增2行業 再生能源業者電網使用費率明年調漲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經濟部今召開113年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會中依據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針對輸配電業相關成本進行檢視,決議114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此費率主要為再生能源業者進行綠電直轉供以及自用發電設備轉供自用時使用的電網使用費,一般民眾電價不受影響。本次審議會決議輸配電各項平均費率合計值從每度0.7210元調整為0.8465元,再生能源綠電直轉供採用不排碳費率為每度0.2658元,費率適用期間為明年1/1至12/31。
經濟部說明,依「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包括輔助服務費反映採用儲能及抽蓄水力等快速起停資源,用以協助穩定電力系統;電力調度費反映電力傳輸過程中的物理性損失成本;轉供輸電及配電費用則是反映傳送電力分攤使用的變電所與線路成本,因近年增加投資強化電網韌性,導致折舊與維護費用提高。
前述4項費率每年皆會進行檢討調整,本次審議會委員針對台電公司提報成本資料充分討論,並決議輸配電各項平均費率合計值從每度0.7210元調整為0.8465元,再生能源綠電直轉供採用不排碳費率為每度0.2658元,費率適用期間為明年1/1至12/31。
另經濟部表示,針對明年至2027年線路設置費率,因為該費用多為新建房屋申請用電或產業擴充產能申請增加用電時的一次性收取費用,考量減緩民生影響,「電燈及低壓」不調整,「高壓及特高壓」調漲45%,整體平均調幅為24%,受影響用戶主要為新設工廠,線路設置費率調整方案自明年1/1起實施,未足額反映部位留待後續年度電價審議會討論。
此外,今年10月電價調整的行業別,因考量民生及公共利益,醫院診所及花蓮住宿業凍漲,本次審議會考量與醫院診所業別關聯性、花東區域一體性等因素,決議其他醫療保健業及台東住宿業予以凍漲,並追溯自10/16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