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被爆買「14歲少女遭性侵228次」影片!判決書曝光 北檢揭真相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加入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論壇付費會員,購買少女性影像被查獲,台北地院認定不雅檔案多達2259個,受害者共47人,其中35人可辨識身份,最小的年僅10歲,最大的17歲,去年底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將他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政治評論員吳靜怡今早在臉書發文,指稱黃購買的影片中,有一名14歲國二小女生被迫拍攝228部影片,「每次高級會員點名她時,她就必須在鏡頭前被性侵,而這樣的過程總共重複了228次」。不過黃子佼的一審判決書並未提及性侵內容,《知新聞》向起訴黃子佼的北檢查證,北檢指出,228個不雅檔案中只有18段影片,且無事證顯示這名少女被「點名」,也沒有性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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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靜怡批黃子佼:給他吃屎還嫌多
吳靜怡今發文怒批「什麼給黃子佼留一口飯吃?留給他吃屎還嫌太多!」並稱一名14歲少女被迫拍了228部影片,這不僅是她個人的悲劇,更是台灣社會的極盡恥辱,是大人們沒有保護好這些孩子,令人難過。
至於這名少女受害情節,吳靜怡聲稱「這些影片的拍攝是為了滿足高級會員的需求,每次高級會員點名她時,她就必須在鏡頭前被性侵,而這樣的過程總共重複了228次」。

北檢澄清:影片中並無少女被性侵
對此,《知新聞》向北檢查證,北檢表示全案2000多個影像檔案,並無被害人被「性侵」,至於吳靜怡所指的14歲少女,不雅檔案確有228個 ,不過「209個是照片影像、18個是錄影檔、1個文字檔,內容沒有性交,基本上就是被害人做出裸露猥褻動作自拍」。
此外,根據黃子佼判決書,這名少女在被拍攝時年僅14歲,就讀國中二年級,穿著學校制服,拿著學生證裸露上身,而論壇的檔案標題為「校花級的蘿莉+試鏡」,簡介提及被害人「因校花蘿莉想成為網紅代言,一不小心就落入小弟的試鏡陷阱了」,並放上被害人的裸照供論壇會員下載,黃子佼則持有該名少女的228個檔案。
逼拍不雅片嫌犯尚未落網
據了解,這名少女應訊作證時,沒有主張自己被性侵(強制性交) ,她主張是被某人威脅拍攝性影像,但這個實際實施誘拐的人,至今沒有偵查到。北檢強調,本案沒有證據顯示這名少女是被高級會員點菜,然後被一次次威脅,強迫拍攝性影像。

黃子佼僅「部分認罪」
此案一審去年依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將黃子佼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除了黃子佼提上訴,檢方認為判太輕也上訴,高等法院昨首度開庭,據悉,黃子佼當庭僅「部分認罪」,他承認持有7名少女的性影片,但對檢方追加起訴的約40名被害人,他爭執應釐清是否為成年人,另外也不承認自己觸犯《個資法》。

受害者律師提和解條件:2千萬元成立基金會
黃子佼昨離開法院時,被媒體圍著追問有沒有認罪,他沒有回應,不過上車前在人群中突然深深一鞠躬,隨即上車離去。
昨有被害少女委任的2名法律扶助律師出庭,據了解,法官詢問雙方有無和解意願,被害人律師希望黃子佼拿出2000萬元成立基金會,幫助所有遭受相關性剝削的受害少女,黃子佼表示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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