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愛妻遭公車輾斃!夫心碎:沒走幾步就永別 盼法官重判2司機
【記者曾伯愷、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中正區喜來登飯店前昨發生重大車禍,一輛大都會49路通車在斑馬線前停下讓行人過馬路,遭後方的212公車追撞,導致和丈夫一起過馬路的林姓婦人遭輾斃,造成1死15傷慘劇,兩名公車司機昨分別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交保。據了解,死者昨和丈夫出門散步,沒想到慘遇死劫,死者丈夫見愛妻成冰冷遺體難以接受,悲訴才走沒幾步就永別了,希望法官能重判兩司機。
目睹愛妻慘死輪下悲痛欲絕
據了解,死者林婦(50歲)與丈夫結婚多年,兩人鶼鰈情深,時常在假日散步運動。
兩人昨天(17日)從文山一路徒步到台北市區,不料途中正要穿越喜來登飯店旁的行人穿越道,林婦就遭公車撞倒捲入車底送醫不治,林女丈夫目睹愛妻遭撞,悲痛向警方表示:「我們夫妻倆只是要過斑馬線,結果才走沒幾步就永別了......」
車禍1死15傷 肇因待查
回顧整起意外,陳姓男司機(53歲)昨天(17日)上午9時許駕駛大都會49路客運,載乘客行經中正區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停讓行人先行。後方另輛由謝姓女司機(23歲)所駕駛大有巴士212路公車,卻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前方大都會公車,波及另輛停等紅燈計程車。
撞擊瞬間,大都會公車往前衝撞倒一名路馬路的林姓婦人,林婦當場遭車輾壓車底,一旁丈夫即時跳開沒有受傷。北市消防局獲報出動人車趕抵,將林婦救出車底,緊急送醫搶救傷重不治;另1名公車司機、14名乘客受到輕傷,其中7名為泰國籍遊客送醫急救無大礙。
兩司機各10萬、30萬交保
警方到場詢問從後方追撞的23歲謝姓女公車司機,還原事發狀況,謝女稱「我失憶了真的不知道,當下就突然聽到砰一聲,然後玻璃開始噴,車就被拉走了。」警方帶回肇事陳、謝兩司機,警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察官複訊諭令謝女30萬元交保、陳姓司機10萬交保。
死者夫盼法官重判2司機
檢警昨天(17日)下午相驗林婦遺體,林婦丈夫仍心有餘悸,面對愛妻無端遭公車撞斃難以接受,強調將對肇事公車司機陳男、謝女提起過失致死告訴,希望法官能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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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罪最重僅判5年
律師林育杉指出,《刑法》過失致死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而過失致死為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說,即使肇事司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檢察官仍要偵辦刑責,若肇事司機犯後態度良好,且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獲家屬原諒,檢察官可能給予緩起訴、法官可能宣告緩刑。
至於求償部分,林育杉表示,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可在檢方起訴後,向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司機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的差別在於,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納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