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哽咽求停押「我若跑民眾黨就毀了」! 有多少錢交保要問陳佩琪
【記者丁牧群、林志青/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昨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遭羈押至今的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彭振聲等5人,被移審台北地院,由法官召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法官江俊彥昨晚7時30分開始訊問柯,柯對於檢方指他先前曾拒絕提訊,態度不佳,反駁說因為檢方都沒依規定事先給他傳票,所以他那次才「耍脾氣」。庭訊4個多小時於今天凌晨0時許結束,庭末法官問柯願以多少保釋金或其它方式替代羈押,柯說:「我沒什麼錢,要問陳佩琪。」並哽咽說:「我如果跑了,民眾黨就毀了。」法官於凌晨3時許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
柯文哲進法庭笑了
柯文哲於昨晚7時30分被帶進法庭時,似乎剛吃完晚餐,嘴巴仍微微咀嚼,他在被告席坐下後,轉頭環顧旁聽席民眾,看到黃國昌時,咧開嘴笑了一下,隨即把眼鏡往上扶到額頭上,低頭振筆疾書寫筆記。
法官江俊彥進入法庭後,問柯讀完起訴書了沒,他說:「三大本,讀不完。」法官告知沒關係,他等下會一個一個問題問得很細,也會提示他檢方起訴內容,隨即問柯:「檢察官起訴你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你是不是第一次聽到?」柯說:「對。」
柯講到部屬被調查 一度哽咽
法官針對案情,首先問的是京華城容積案,柯堅稱他到今年總統大選後,因為媒體炒作才知道京華城容積率840%這個數字,但他沒有參與決定,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更沒指示、要求任何部屬,是因為有議員來陳情,所以他指示北市府局處「研議」,他相信部屬不會做違法的事,「更不可能一堆公務員一路違法上來」。
說到這裡,柯文哲略為哽咽說京華城案爆發後,相關公務員「承受太大壓力,他們未來不會想做事情」。柯堅稱自己當時並不同意給京華城1萬2000坪容積土地。
稱沈慶京來辦公室「只講五四三的」
法官接著問到柯文哲被控2020年2月在辦公室與沈慶京會談1小時,期約賄賂,對此,柯駁斥檢方「典型臆測」,因為如果只有兩個人在辦公室裡面,其他人怎會知道說了什麼。
法官問柯當時跟沈慶京談什麼事談了1小時,他說:「我忘掉談什麼,這種大老闆來,都講一些五四三的,沈的個性,講來講去,我沒印象,但我記得沒有談到容積率。」至於他曾指示部屬處理京華城容積率之事「速戰速決」,法官問:「速戰速決什麼意思?」柯回答:「意思是法律的事情不要拖延。」
但法官想進一步釐清,繼續問柯:「既然你不同意1萬2000坪,認為沒有研議空間,為何仍批示都發局研議?」柯說:「因為有議員來陳情,而且是研議而已,我在公文上沒有表明任何立場。」
關於檢方質疑柯文哲於2021年8月10日便當會「指定都委會主委彭振聲當京華城PM(專案管理人),目的是掃除都委會的障礙」,法官問柯文哲有何意見,他說:「講到這個我要抱怨一下,(檢察官)傳這麼多人來問,為何不傳市長秘書問一下,我確信沒有指示任何人做任何事,我的經驗是,案子如果沒有PM,就沒有人負責,所以我當市長時,希望有PM負責案子。」
隨身碟檔案誰做的 疑點重重
法官接著問到柯文哲涉嫌於2022年收受沈慶京交付現金1500萬元賄款,隨身碟Excel檔案還記載「2022/11/1_小沈_1500」,柯不滿地回答:「我被(檢廉)問4個月了,這檔案誰做的,我不曉得,所以我沒法回答裡面的問題,我很確定沈慶京沒有親自交付我1500萬元。」
法官問柯,隨身碟是不是他的,柯說檢廉當時到他家搜索,「把幾個隨身碟放在桌上,要我一一簽收,我不知道從何搜出,裡面放什麼檔案,我也不曉得。」
但法官表示,蔡壁如日前向檢方作證說,檔案裡面確實有兩人寫給對方的資料,例如蔡壁如認為柯對她又愛又恨、柯自比為雍正皇帝,把她視為功高震主的年羹堯等等,法官問柯對此有何看法,柯說:「如果(隨身碟)是在我家搜出,當然在我家,但不能說檔案是我做的。」
法官追問柯,除了他以外,還有誰使用涉案隨身碟,柯回答:「檔案灌來灌去,下載、copy,在我家應該是我的。」法官又問:「你家人有使用嗎?」柯說:「應該沒有。」
另一個疑點是,檔案的作者顯示為「wen(文)」,法官問:「wen是不是你?」柯說:「檔案很多,有各種稱號,不能證明檔案是我做的。」
法官又問:「檔案裡記載200,就是200萬嗎?」柯回答:「我沒意見,但我不清楚細節。」
對於「小沈 1500」,柯也說:「我無法說明,因為我不懂細節是什麼。」但法官追問:「檔案是誰做的?」柯仍堅稱:「不是我,我不知道,我不確定的事,我就不要講了,我不知道。」法官問:「可以想得出是誰做的嗎?」但柯還是回一句:「不曉得。」
法官追問政治獻金流向
檢方另起訴柯文哲2022年侵占3筆各200萬元政治獻金,沒有匯進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一共600萬元,這些款項是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當時分別向基隆市長謝國樑的母親、信義房屋創辦人周俊吉妻子、東方文華董事長林命群募得的。
法官問柯,這600萬是否沒有匯進政治獻金專戶,柯說:「我講實話,2022年是全國地方選舉,的確有花錢,但錢花去哪裡,我沒印象,我平常沒在管錢,他們哪裡有需要,就會去用掉。」
柯還說:「我在監獄(看守所)裡面想了4個月,非常確定我沒拿回家裡,邱佩琳說有這些錢,應該就是有,她不會害我,但我腦袋裡沒有印象,我一輩子很少管錢,問我錢的事,我常搞不清楚。」
法官又問:「你是否明確知道這些錢是政治獻金?」柯回稱:「這些錢就是選舉用掉了。」法官犀利追問:「除了你以外,有人知道這些錢的事,而且可以記在excel檔案裡嗎?」並提醒柯,這些問題是希望他想起對他有利的證據,但柯說:「應該有人知道,但我無法回答,選戰小組當時應該有討論到,也會講到。」
檢要求繼續羈押柯文哲
北檢林俊廷、林俊言、廖彥鈞等3名檢察官,在庭中建請法官繼續羈押柯文哲,檢察官指出,柯文哲以紙條下令「橘子」許芷瑜出國,許芷瑜隨即搭機出境,至今未歸,可見柯對民眾黨有一定影響力及支配力,若交保恐影響民眾黨員及相關涉案人員改變供詞,且柯先前羈押期間曾拒絕出庭,不排除交保後,恐利用司法迫害或群眾運動等手段影響司法審判,因此認為有繼續羈押必要。
檢察官在庭中闡述如何認定柯文哲收賄等證據時,黃國昌不時和身旁的旁聽民眾交頭接耳,露出不屑的笑容,且雙手叉腰翹二郎腿,黃珊珊、陳智菡則於晚間10時許進入法庭旁聽。
柯文哲律師批檢方「惡意拼湊罪證」
對於檢方主張繼續羈押柯文哲,柯的3名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輪番發言,強力反駁,強調檢方所謂「沈慶京指示秘書提領1600萬元後,親自交付1500萬元賄款給柯文哲」,根本沒有證據,且檢方明明查知沈慶京的秘書平均每月會提領1000萬至2000萬元,卻將1600萬元惡意拼湊為「不詳地點交付的1500萬元賄款」。
至於檢方指稱沈慶京2020年透過朱亞虎找了7個人頭,共捐210萬元給柯,也是賄款,朱亞虎事後還傳訊「小沈很小氣」給李文宗、蔡壁如、民眾黨前秘書長張哲揚等3人,提到這210萬元,並表示感謝柯文等語,對此,柯的律師反駁說李文宗等人根本沒有把訊息轉給柯,柯根本不知道210萬元的事,而且210萬就是政治獻金,並非賄款。
而檢方指控柯文哲指示隨行秘書許芷瑜(橘子)於8月底出國,有搜到「撕碎的紙條」為證,柯的律師當庭駁斥說橘子出國時,檢方還沒搜索柯文哲,柯怎知檢方8月30日要來搜索,簡直匪夷所思。
柯的律師還提出質疑:「是不是只要橘子不到案,就一直羈押柯文哲?」強調橘子只是柯的「行政隨從」,重要性不高,也根本沒涉案。
另外,律師表示柯有高血壓、心律不整、呼吸中止症,心臟也有問題,而且罹癌的93歲柯父也希望見到兒子回家,請求法官讓柯交保。
柯曝檢方未依規定先送傳票
法官當庭問檢察官,假如橘子一直沒回國到案,要到什麼時候才沒有羈押柯文哲的必要?檢察官表示:「至少要到本案後續完成交互詰問程序。」
法官也問柯文哲的意見,他先解釋10月1日拒絕檢方提訊,並非不配合調查,而是自從被抓進去(羈押)之後,接連好幾次一大早突然被北檢法警「領出來」載去北檢,到了北檢候訊室才拿到傳票,「後來我同房的說,奇怪,你怎麼沒有傳票,所以有次我就耍脾氣,不去了,後來他們(檢方)每次都依規定先發傳票來,我就都乖乖出庭。」
法官問柯文哲願以多少保釋金或限制出境等其他方式,替代羈押,柯聞言激動哽咽說:「我如果跑了,民眾黨就毀了,我不可能幹這種事,我不可能落跑。」
法官江俊彥與本案另外2名法官許芳瑜、楊世賢評議後,今天凌晨3時許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
檢曝柯文哲罪狀 引用柏拉圖諺語批柯文哲
北檢今起訴認定柯文哲涉在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透過政治獻金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收受1500萬及210萬元賄款,共計1710萬元,另以木可公司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234萬、私吞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等3人捐款的政治獻金共計600萬元,還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800多萬元,以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
檢方批柯文哲有違市長就職宣誓條例「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賄」等誓詞,利用市長權勢使北市府文官忌憚並屈從己意,奉上原屬北市市民所共享、高達百億利益的容積獎勵,冀求財團雄厚金錢實力支持,收賄1710萬元,與其自許的清廉、勤政原則背道而馳。
檢察官並引用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諺語:「有權力後如何行使,是衡量一個人最好的標準。」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竟無視法令,逕憑個人意志專斷指揮、調度與挪移政黨、營利公司等實質掌控組織的金錢、人事等所有事務,就算知道政治獻金的本旨及公益性,竟擅將他人給民眾黨的600萬元捐款挪用,還以商業行為包裝掏空柯文哲和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234萬6790元,視法治於無物。
檢察官建請法院審酌柯文哲將款項交給「橘子」許芷瑜,再加上檢方搜索時,查扣他撕碎的便條紙,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甚至傳訊給妻子陳佩琪稱,「我覺得正面應付,讓每個人都知道,就變成政治迫害」,企圖操作成政治迫害,汙衊、踐踏司法,犯後態度不佳。
檢察官因此針對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以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求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量處2年6月徒刑。
北院下午抽籤分案決定承審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是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業、受命法官許芳瑜是52期、陪席法官楊世賢是55期。
合議庭也分工開庭,柯文哲由江俊彥審判長負責,許芳瑜法官負責沈慶京、應曉葳,楊世賢法官負責李文宗、彭振聲。
相關新聞
柯文哲市長辦公室「踩飛輪收300萬現金」!冷回7字 隨身碟遭北檢解密
「不是我們的人會出事」!柯文哲震怒丟筆換掉這人 檢:北市府成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