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推「附中校長免筆試轉任他校」 全教總質疑:恐量身訂做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高中校長遴選要先經過筆試,再經過面試,現任校長轉任他校校長,則只需要面試即可,傳出教育部國教署擬讓國立大學附設高中、高職的校長,轉任他校也可直接進入面試,但大學附設學校的校長是大學自行遴選,不一定有筆試,教團因此質疑,有「量身訂做」疑慮,呼籲公平公正辦理遴選。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18)日針對高中校長遴選制度議題,舉行記者會。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明,目前公立高中的校長遴選方式有3種,國教署主管的國立高中,由國教署舉行遴選,而地方政府所轄的縣立、市立高中,則由地方教育局處辦理,至於大學附屬學校,例如中大壢中、師大附中等,可由大學自辦校長遴選,或者委託國教署辦理遴選。
暨大附中教師、全教總高中職委員會副主委許莉甄表示,國立高中校長遴選要先經過筆試,接著再能進入第二階段的面試,而現任校長任期滿後,轉任其他學校可以直接進入面試,不必經過筆試。

然而,侯俊良說,近期傳出,國教署擬藉「借重辦學經驗」、「促進人才交流」為由,讓大學附屬學校的校長,轉任其他學校時,同樣不需要筆試,可直接進入面試流程。許莉甄強調,大學自辦附屬學校的校長遴選,不一定有筆試,恐因人設事。
侯俊良也指出,目前各大學附中的校長當中,僅有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中的校長,任期即將屆滿,能夠適用國教署可能的修法方向,質疑「是否有量身訂做?」
全教總強調,校長遴選應為學校遴選合適的校長,而非為現職校長任滿後的出路考量,國教署應該遴選體制的運作,非委託辦理遴選的大學附屬學校,應循一般資格參與遴選。

針對全教總質疑擬放寬校長遴選規則,教育部證實,考量國立大學附屬高中,與國立高中同屬于教育部主管學校,因此刻正研議放寬所屬高中校長遴選機制,此機制的推動,將促進教育部所屬高中校長間的人才交流,並非僅適用特定對象。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也說,制度的調整應回歸教育發展的長遠視角,若能促進進步,就應公平適用於所有學校,教育部將持續秉持公平、公正立場,透過國立高中校長遴選委員會,為學校選擇最適任的領導人才,確保選拔機制的公平性與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