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稱台灣沒派員參與制憲?蔣萬安:總統不該抹煞中華民國歷史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昨進行「團結台灣」第三講,提及國民政府1936年頒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沒有派員參加」,直到後來七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是修憲的主體,引發各界熱議。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6/30)日抨擊,不應忘記台灣前輩的貢獻,尤其總統更不該抹煞中華民國的歷史。

賴清德29日發表第三場「團結十講」演說,以「憲政體制」為主題,除細數七次修憲史、總統及五院職權,也提到,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一直到前後七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是修憲的主體」,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引發國民黨團質疑,當年台灣省共有18位各行各業的代表出席制憲。
而蔣萬安30日出席台北市中正區行政中心啟用典禮,針對賴清德稱「台灣沒有派員參加制憲」?他受訪時表示,不應該忘記台灣前輩的貢獻,尤其中華民國的總統,更不應該抹煞中華民國的歷史。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澄清,賴清德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五五憲草」或者是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所謂的制憲代表,僅由當年省參議會選任,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一直到由台澎金馬人民選舉產生的國民大會代表,完成七次修憲,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所以總統說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
郭雅慧也以歷史角度說明,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多數是透過政黨分配及協調產生,台灣雖有間接選舉產生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但對於憲法內容的決定並無實質參與;直到終止動員戡亂,廢除臨時條款之後,七次修憲的代表才是由台澎金馬全體公民直選產生。
郭雅慧說,意即1991年底第二屆國代開始,才真正是台灣人民普選產生的代表,因此就正當性而言,總統說七次修憲後,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