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老鼠屎!律師淪詐團共犯 洩密內容曝光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檢警偵辦以黃姓金主為首的電信詐騙集團,發現黃男與陳姓律師經營的律師事務所勾結,利用律師可在羈押審查程序中接觸偵查卷證,又能律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被告權利,藉此掌握檢警案件偵辦進度,將偵辦內容轉知黃男,以利其製造斷點及切割,檢方偵結後,將陳、紀2名律師,依《刑法》洩漏國防以外之機密、違反《個資法》罪嫌起訴。
台中市刑大日前破獲詐騙美加華僑詐欺機房,拘捕7名成員到案,並溯源逮捕上游37歲黃姓金主,赫然發現在其通訊對話紀錄,竟有來自律師事務所陳姓律師所長訊息,內容包括「請律師現在去找、有沒有可能已經到地檢」、「律師去了、正在等待情況」、「往外丟東西,滅證嫌疑」、「車子被掌握了,盡量不要碰面」等。
檢警進一步追查發現,黃姓主嫌與陳男經營的律師事務所配合,由陳男指示所內紀姓律師等人,組成「御用律師團」,分派到駐地或地檢署偵查庭,自稱受嫌犯親屬或友人委任陪同偵訊,甚至利用閱卷、律見機會,取得檢警偵辦進度,並回報給黃男,「御用律師團」儼然成為詐欺產業鏈之一。
台中市刑大溯源查獲金主及重要幹部後更從共犯手機內扣得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之律師前往律見遭羈押禁見機房成員時所製作會客資料及犯嫌供述內容,涉案律師顯有利用職務所得知之偵查秘密,為犯罪者串證脫罪之嫌。
檢警掌握明確事證,去年10月27日由檢察官戴旻諺親率警方幹員,針對涉案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執行搜索,扣押相關物證,查知陳姓、紀姓等律師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洩漏國防以外之機密,檢察官偵結後提起公訴,移審台中地方法院。
《知新聞》追查發現,紀姓律師在2021年受詐團成員委任,趁接見一名羈押禁見共犯時,傳話給集團上游主嫌,台中地院依洩密罪判刑8月,紀男認罪上訴二審,法官認他當能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改判有期徒刑7月,緩刑4年,豈料紀男未記取教訓,恐遭撤銷緩刑。
一名資深執業律師表示,律師應砥礪品德、維護信譽、尊守律師倫理規範,一旦出現違法、違背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送交律師懲戒委員會,依情節輕重做出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研習、警告、申誡、停止執行職務2月以上2年以下,或最重予以除名終身不得再任律師處分,呼籲身為知法論法的律師,千萬「不能與魔鬼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