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桃園檢舉達人「超派」!趴引擎蓋不準走 一類交通檢舉有獎金最高6萬元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太兇悍!桃園市寶山街昨日(6/18)發生一起轎車違停事件,有檢舉達人趨前拍照檢舉,車主當下與檢舉達人發生爭執,後欲駕車離開時,檢舉人竟跳上去趴在該車引擎蓋不讓該車駛離,雙方互相喝斥大喊,而車主還前後移動車輛,似想把檢舉人甩下車,場面十分火爆,直到轄區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雖雙方互不提告,但違停車主恐遭警方告發交通違規。而目前國內交通法規規範,交通事件的檢舉並無獎金,不對檢舉肇事逃逸者「應予獎勵」,因此,北市、新北、台中、高雄市府均提供相關獎勵金,其中最高還可領到6萬元。
記者爆料網指出,1名林姓男子昨(18)日下午發現桃園市寶山街有1輛轎車違停,趨近拍照準備檢舉,車主發現與他發生爭執,接著車主因趕時間急著要離開,沒想到林男竟趴在車子引擎蓋上不讓該車離開!警方獲報到場,雙方互不提告,至於違停部分,警方表示若提出具體事證將告發。
有現場民眾拍攝錄影後上傳「抖音」,影片中疑似違停車主與檢舉人相互叫囂:「你要怎樣啦?」、「違停」、「警察來!」。網友熱議留言:「好像很好玩」、「桃園最近很夯唷」、「引擎蓋這麼燙的東西,我就不信,他有多會趴」、「病態的社會」、「突然急踩煞車,他就飛了」、「倒車油門踩下去不要放,他就會掉下去了」、「違停可以叫警察來處理,這樣自行處理有機會被反告強制罪、妨礙自由和毀損」。
僅檢舉肇事逃逸有法源可給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1條規定:「下列機構或人員,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交通部、內政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一、對促進交通安全著有成效之學校、大眾傳播業或公、私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二、檢舉汽車肇事或協助救護汽車肇事受傷者之人員。三、優良駕駛人。四、檢舉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行為經查證屬實之人員」,爰除檢舉肇事逃逸及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外,其餘尚無發放檢舉獎勵之法源依據。
交通檢舉獎勵金(受害人除外):
高雄市:
提供事證協助偵查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因而偵破
一、致人受傷案件:每案3千元。
二、致人重傷案件:每案2萬元。
三、致人死亡案件:每案6萬元。
提供事證協助調查酒後駕駛汽機車案件,因而查獲移送或舉發案件一、檢舉機車案件:每案1千元。
二、檢舉汽車案件:每案3千元。
台中市:
檢舉肇事逃逸案件因而偵破者
一、致人受傷案件:每件3千元。
二、致人重傷案件:每件6千元。
三、致人死亡案件:每件1萬元
提供錄影資料,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
一、致人受傷案件:每件1千元。
二、致人重傷案件:每件3千元。
三、致人死亡案件:每件5千元。
新北市:
檢舉肇事逃逸事故有助釐清肇事原因
一、致人受傷案件:每件3千元。
二、致人重傷案件:每件6千元。
三、致人死亡案件:每件1萬元。
提供道路事故影像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
一、致人受傷案件:每件1千元。
二、致人重傷案件:每件3千元。
三、致人死亡案件:每件5千元。
台北市:
檢舉肇事逃逸事故有助釐清肇事原因
一、致人受傷案件:每件3千元。
二、致人重傷案件:每件6千元。
三、致人死亡案件:每件1萬元。
提供道路事故影像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
一、致人受傷案件:每件1千元。
二、致人重傷案件:每件3千元。
三、致人死亡案件:每件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