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片|撞倒路邊機車裝沒事落跑!肇逃者們這原因露餡 這下慘了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區上月陸續發生2起肇事落跑事件,2名騎士將機車停放路旁,卻分別遭到自小客與小貨車撞倒,駕駛肇事後裝作若無其事離開,警方調閱監視器聯繫駕駛到案,除了要負擔被撞機車修復費用,另依《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裁罰,並吊扣駕照。
上個月16日晚間,26歲胡姓男子將機車停放在北屯區陳平路上,未料隔天取車時,發現愛車傷痕累累。經調取手機內車輛異常狀態通知,發現機車在停放期間曾發生傾倒狀況,因此立刻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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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透過附近店家及路口監視器,鎖定一輛紅色自小客車,並循線揪出肇事50歲柯姓女子,她到案供稱,當晚在路邊停車時,不慎碰撞機車倒地,立即將機車扶起,檢視機車並未受損才會離開,但警方仍對她的肇逃行為祭出罰單。
無獨有偶,上個月26日晚間,30歲陳姓男子將機車停放在松竹火車站附近停車格,3小時後返回,發現機車車尾有撞擊痕跡,警方獲報到場,發現隔壁停車格內的機車亦有遭撞擊痕跡,遂聯繫33歲蔡姓女子前來確認,兩位車主對於機車無故遭撞受損感到十分氣憤,希望警方協助找出肇事者。
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不到一小時就火速找出肇事藍色小貨車,45歲林姓駕駛到案時供稱,他當時因撿拾掉落的物品,車輛不慎偏離車道並擦撞停在路旁的機車,由於四下無人,就逕自駕車離去,最終林男也為他的選擇,付出慘痛代價。
警方表示,發生交通事故,不論有無人員受傷,都應留在現場處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