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將上路 勞長洪申翰:盼打造平等環境、「不是同情或施捨」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為確保身心障礙者也有平等的就業環境,並有效化解勞雇雙方,因身心障礙者職場適應產生的衝突,勞動部訂定「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將於7月1日上路。勞動部長洪申翰強調,「不是同情或施捨」,而是實現工作平等的實質權利;為確保政策落地,勞動部整合在職訓練、障礙者就業適應服務等8大政策工具作為後援。

障礙者人數逾120萬 洪申翰:不是小眾議題
洪申翰表示,台灣的障礙者人數已突破120萬人,但仍有很多工作現場,存在對障礙者的不友善,就連出門都會遇到很多阻礙;從人數上來看,這應該不是小眾議題,雖然障礙者的職場處境,不會因為這份行政指導,就發生從天上掉下來的改變,重點仍是持續推動、規劃相關機制,同時與障礙者社群高度合作。
勞動部:合理調整「絕對不會是一個申請表」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表示,「合理調整」是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在不造成不成比例或過度負擔的情況下,指根據具體需要,進行必要及適當的修改與調整,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黃琦雅指出,合理調整並非僅適用身心障礙證明者,也包含能提供資料佐證有實際需求的「障礙處境」者,如復健期間的職災勞工,可由勞工本人、雇主主動提出,或由家人、照顧者、工會等第三方協助提出,從招募、面試、簽訂契約到在職期間均適用。
當一位身心障礙勞工提出合理需求時,黃琦雅說,雇主可選擇非正式的勞資雙方協商,但要保留協商紀錄;也可選擇正式五階段程序,透過溝通、釐清、評估、執行、協調,最後仍無法協調時的爭議,可由政府提出相應協助,「絕對不會是一個申請表,雇主表示批准、准或否就結案的一個過程」,而是雇主注意到障礙者有調整需求,透過溝通來了解並提出相關的擬定對策。

落實「職場合理調整」 勞動部祭8大政策+1平台
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理事長謝素分表示,以聽障為例較理想的合理調整可能是,公平的培訓機會,和工作相關的可以申請勞工局聽打和手語翻譯、績效考核著重於工作產出與達成率,而非口語表達流暢度或發言次數等;針對某些科技業基於保密條款禁止攜帶3C產品,為了讓聽障員工方便溝通,提供具有離線功能的即時轉錄裝置應不在此限。
發展署署長黃齡玉表示,為協助勞雇雙方落實「職場合理調整」,政府提供8大政策工具作為後援,包含推介就業、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職務再設計、就業適應服務、在職訓練、員工協助方案等,並以前5項為最直接且常用的資源。
黃齡玉進一步指出,勞動部也已建置一個中央平台,整合資源並提供協助,如果有疑問、沒有共識都可以尋求協助,先釐清障礙者的問題和需求,透過內部的討論、諮商、輔導等,並導入職務再設計、員工協助方案等資源,必要時也可邀請障礙者團體代表,或專家一起加入進行輔導。

友善企業代表:聘僱身障者是出於平等跟信任
今天有2家友善職場代表出席,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育仁說,公司一開始聘用自閉症員工,是為了協助枯燥的校對工作,因為工作環境都是和他們一樣的人,這些員工在這反而比在其他職場自在,而且有了這份收入,也減輕他們的照顧者肩上的壓力。
IKEA宜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店經理曾冠綸說,公司的願景是「為大多數人創造美好的生活」,面對身障的夥伴,在招募時會先跟用人主管確定工作內容,由身障輔導員判斷學習進度、工作內容如何拆分,幫助他們更快融入,同時也會搭配一位夥伴(Buddy)協助認識環境,強調聘僱身障者不是同情,而是出於平等跟信任,有合適的資源,讓每個人都可以在工作崗位發光發熱、打造更溫暖有深度的工作環境。


障團代表:不僅是協助 是應被積極落實的基本權利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說,合理調整就是個別調整,不論是否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只要在工作上遇到困難,就應獲得合理調整的支持,「這不僅是協助,更是一項應被積極落實的基本權利」,例如根據個別需求,調整上下班的時間、地點或工作方式。
洪申翰補充,「罕病律師」陳俊翰過去在美國密西根大學的博士論文,就是專攻合理調整,他們曾彼此約定,要一起進到立法院推動有利障礙者的政策,雖然陳先一步離開,但會連同他的那一份繼續努力,讓彼此共同的願望再往前進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