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弊案|前董座陳啟昱驚傳落跑!法院重開羈押庭神隱遭拘提 前總座收押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鹽綠能傳出疑似掏空弊案,台南地檢24日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5人,卻全遭台南地院駁回。檢方提出抗告成功,發回地院更裁,台南地院於今天上午11時重開羈押庭,傍晚卻驚傳陳啟昱落跑未現身,檢警將依法進行拘提。
至於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重開羈押庭後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台鹽綠能前副總郭政瑋、晁暘開發負責人戴妤倩請回。
南檢調查,台鹽綠能陳啟昱、蘇坤煌、郭姓前副總以及鴻暉國際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戴姓負責人等5人,涉犯《證劵交易法》、《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經23日約談調查,認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24日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但遭駁回,陳啟昱當庭獲釋。
台南地檢提出抗告,經台南高分院審理,認為台南地院不能以台鹽綠能並非有價證券公司為由,就認為不符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構成要件。法官認為,依台鹽持股比例,應能對台鹽綠能完全控制,可認定台鹽綠能為台鹽的從屬公司,具實質一體性,子公司若涉利益輸送或掏空,與母公司不利益交易無異。
台南高分院指出,陳啟昱與蘇坤煌曾分別擔任台鹽實業董事與經理人,以台鹽綠能名義從事不利益交易,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犯行,非無研求餘地。縱使被告等5人犯罪嫌疑重大,就本案是否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等,亦待原審進一步調查及認定。
台南高分院因此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合議庭決議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重開羈押庭。
台南地院原定昨天開庭審理,因應颱風順延到今天上午11時,但5人中只有4人來報到,陳啟昱始終未現身,驚傳落跑。
台南地檢指出,得知陳啟昱未出席羈押庭後,將依法開出拘票,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若仍未到案就發布通緝。檢方還說,陳啟昱等涉案5人均在偵訊後有限制出境,目前不清楚未出庭原因,不管如何,仍會全力偵辦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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