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歐盟對進口鋼鐵總額管制 經部:台製86項鋼品須備原產地證明10/1起生效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為配合歐盟對進口鋼鐵產品總額管制,經濟部已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國產製之86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需採行管理措施,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委託台灣鋼鐵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的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10/1起生效。
歐盟自2019/2/2起對輸歐盟26類鋼鐵產品實施防衛措施,採關稅配額方式,原定於今年6/30屆期。惟歐盟於6/25公告,延長防衛措施至2026/6/30,其中就我國未獲配國家配額而須使用全球配額之第1類(熱軋鋼板、鋼帶)鋼鐵產品,增加單一國家最高僅得使用全球配額之15%上限規定,超過15%之數量須支付25%關稅。
貿易署指出,產品出口至歐盟實績業者名單包含中鴻鋼鐵、永川泰、昌宇工業、劦耀鋼鐵、燁聯鋼鐵、尚承鋼鐵、中國鋼鐵、沃旭能源、崇成工廠、崇成工廠、隆昊企業和中貿國際等12家企業,可提出文件向鋼鐵公會申請配額。
為協助廠商因應歐盟對旨揭鋼鐵產品採行之配額上限規定及維護貿易秩序,經濟部公告該等鋼鐵產品出口歐盟應取得以我國為原產地之放行前產證。
而倘歐盟不繼續採行措施,考量我國至歐盟之船期,除明年2025年5/15後採空運至歐盟之廠商仍需向鋼鐵公會申請放行前產證向海關報運出口外,自明年2025年5/21起輸往歐盟之旨揭鋼鐵產品不需向鋼鐵公會申請放行前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