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火車」遭交通局開罰!路上K歌出事 罰鍰最高3萬元原因曝光

生活
2024/09/15 17:12
陳力維 文章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叫車平台Uber近期安排歌手雙人團體「動力火車」坐上大型廣告車「K歌快閃」,該團兩名歌手顏志琳、尤秋興也特地在社群發文宣傳「2024動力火車 x Uber 忠孝東路K歌快閃」活動。不過台北市交通局指出,遊動廣告車須先申請才能上路,此案未事先申請,將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

歌手尤秋興(右圖左)、顏志琳組成的團體「動力火車」,因遊動廣告車未申請就上路開唱,將遭台北市交通局開罰。翻攝自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
歌手尤秋興(右圖左)、顏志琳組成的團體「動力火車」,因遊動廣告車未申請就上路開唱,將遭台北市交通局開罰。翻攝自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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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顏志琳、尤秋興近日受邀代言叫車平台Uber,在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發文曝光「史上首台優步大黃!」說這是動力火車與Uber忠孝東路K歌快閃,在忠孝東路走一遍,問網友有誰也在忠孝東路上「捕獲優步大黃」?引起不少歌迷迴響。

中央社報導,這是Uber為了宣傳平台功能,日前舉辦忠孝東路K歌快閃活動,安排動力火車與網紅布萊克薛薛、何美、哇係黑龍、阿拉斯等登上大貨車改裝而成的「優步大黃」,一邊唱歌一邊行駛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街頭,裝上透明外殼的廣告車讓馬路化身為移動演唱會現場,吸引往來車輛及行人注意。不過,依據「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車輛設置遊動廣告應事先向台北市交通局申請許可,且廣告物以張貼、漆繪為原則,並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

「動力火車」等歌手在車上開唱。翻攝自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
「動力火車」等歌手在車上開唱。翻攝自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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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朱宸佐今天接受媒體電訪時說明,此車輛屬於遊動廣告車,未事先申請就上路,將依違反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9條規定,處使用人或車輛所有人新台幣6000元至3萬元罰鍰。

「動力火車」搭乘的大型遊動廣告車,在北市忠孝東路上行駛。翻攝自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
「動力火車」搭乘的大型遊動廣告車,在北市忠孝東路上行駛。翻攝自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

朱宸佐指出,遊動廣告車上路除須申請許可,廣告形式也僅允許張貼或漆繪,且不得任意變更廣告形式、材料或設置位置,今年已累計裁罰7件違規,交通局將持續稽查。此外,朱宸佐表示,此案另涉及改裝車輛部分為監理所轄管,將同步請監理所處理。

歌手顏志琳(右二)、尤秋興(右三)與幾名歌手來賓在車上談笑高歌。翻攝自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
歌手顏志琳(右二)、尤秋興(右三)與幾名歌手來賓在車上談笑高歌。翻攝自臉書「動力火車 Power 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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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力火車 # Uber # 顏志琳 # 尤秋興 # 台北市交通局 # 遊動廣告車 # 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