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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NG代價大!雇主和求職者「合八字」慘了 聊這些話題都觸法

生活 職場
2024/12/16 14:21
於瓜瓜 文章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北市一間行銷公司應徵行銷企劃時,要求面試者提供出生年月日之外,還詢問星座、生辰八字等與職務無關的個人隱私資料,事後遭求職者檢舉,北市勞動局查證屬實,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6萬元。

求職面試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zoomin
求職面試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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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報導,台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蔡惠雅表示,檢舉者提供證據明確,經訪談確認雇主的確有要求求職者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罰6萬元罰鍰。

蔡惠雅指出,其他常見的就業隱私資料還包含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測、智力測驗、指紋、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等,若民眾求職時被要求提供,可準備截圖、錄音檔等證據,透過台北市陳情系統向勞動局檢舉。

勞權律師陳業鑫曾在「勞動達人-陳業鑫」粉專解釋,只要是涉及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者,亦即問到求職者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工會會員等問題,都可能構成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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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惠雅提醒雇主,即便大多數人願意提供,但求職者其實有權拒絕填寫出生日期、籍貫等,若強迫提供即有違法之虞,另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要求求職者提供良民證也涉及就業隱私,以此作為錄取標準更可能有就業歧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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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局 # 就業服務法 # 就業歧視 # 生辰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