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兩度鞠躬道歉!猥褻女助理想串證遭重判 上訴求緩刑:很後悔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藝人宥勝被控猥褻女助理,5月24日遭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法官在判決中批他不僅未和被害人和解,還在審理期間試圖找被害人串證脫罪,兩度透過友人傳訊邀被害人「視訊對話」,但被害人拒絕和他接觸,他又傳送法庭問答建議,企圖指導被害人出庭時說出對他有利的證詞,還想說服被害人簽和解書,要被害人請法官判宥勝無罪,內容卻沒提及和解金,北院認定宥勝無悔悟之心,判刑8月不給緩刑。宥勝上訴後,高等法院今下午首度開庭後,宥勝對著媒體鏡頭,2度向受害人、家人、社會大眾鞠躬道歉。
宥勝下午2時許抵達高院時,身穿寬鬆白襯衫,頂著俐落短髮,神情平靜,記者問他:「會認罪嗎?」但宥勝像先前多次到台北地院出庭一樣,雙手合十比出「求佛」手勢,態度低調並未開口回應。
此案為性侵害案件,高院採不公開審理,庭訊20多分鐘結束後,宥勝首度針對此案受訪,他略顯緊張說:「對於我過去犯的錯誤,我很後悔,也很愧疚,所以在這裡我想要跟受傷的女性,再一次表達我個人最深的歉意,對不起。」
宥勝雙手緊貼褲縫鞠躬後,接著說:「而且我辜負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辜負所有社會的信任,我自己個人錯誤行為,造成很多方的傷害,我想再一次跟大家說對不起。」隨即第2度鞠躬。
記者追問宥勝出庭時是否請求法官給予緩刑,宥勝說:「對,這部分可能等法官最後裁決,再讓大家知道。」
宥勝晚間臉書發文道歉
宥勝晚間也在臉書發文再度道歉,強調「我真的錯了」、「我對不起受傷的女性,也對不起家人與信任我的朋友,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他說,「我希望用能更多正確的未來,來展現自己全心的懺悔、認錯與改過」、「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與譴責,我虛心接受所有指教」。
但他強調案情之事未來將不會再提起,一切交由司法做最後裁定,再次對自己過去的錯誤深深致歉,將持續深刻反省,並回饋社會,永遠悔改。
傳訊被害女邀視訊對話
一審北院判決指出,宥勝被控猥褻女助理,被起訴後直到今年3月26日法院開庭才認罪,且法院於1月開庭時,已告知3月26日將傳喚被害人和另名女性證人出庭作證,宥勝竟在2月19日透過共同友人以LINE傳訊給被害女子:「看到B女的文章後,我才震驚的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對此,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我真的很誠摯的邀請妳,如果妳願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主要是希望能夠讓妳『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以及在妳收到這些真實的訊息之後,對整件事的發展希望用什麼方式來結束...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試圖邀被害人視訊對話。
法官批無悔意「不給緩刑」
一審法官批宥勝案發時是有名氣的演藝人員,卻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及上下從屬關係對她下手,且至今未達成和解,也沒任何實際填補損害行為,還在審理期間試圖找被害人串證脫罪,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和傷害,難認有悔悟之心,再加上被害人表示事發至今對她影響很大,很常嚇醒、很害怕,不同意給宥勝緩刑。一審因此判宥勝8月徒刑,若最終維持一審判決定讞,宥勝將入獄。
宥勝被控2016年底某天工作結束後,送一名女助理回家,藉口說要借廁所,但在女助理家如廁後,突然跨坐在她大腿伸狼爪,因被害人不斷抵抗,宥勝才停手離去。
二度聯繫被害女想串供
但被害女子無意和宥勝接觸,宥勝又在3月6日再次透過共同友人傳訊給被害人:「很抱歉,又再次打擾妳。透過○○的轉述,我明白妳不願再與我接觸,並希望盡快不再有瓜葛,雖然很遺憾不能當面致歉,但依然感謝妳的聆聽與理解,對於當時的誤會,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但在我向律師請教『該如何盡快結束而不再打擾女方時』,律師依照法庭經驗所提出的建議,我可能還是要向妳解釋一下,並直接告知我們律師在法庭上將會提出的問題,好讓妳有心理準備,不用面臨無謂的壓力」。
他並告訴被害人:「在法庭上,因為去年九月我們各自向檢察官提供了一些證詞,所以法官會依照這些內容再次問訊,但究竟要如何回答才能讓我們彼此不用互相攻擊,卻又可以讓法官滿意,儘速審判並結束一切?下面檔案是我們律師所提供的問答建議。」、「如果妳願意參考,並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而導致官司可能必須持續延長。」
聲稱若一審有罪必定上訴
宥勝並稱:「當然我很明白,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因為如果我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這對我自己和家人都會是很大的打擊,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的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這一點還請妳見諒」。疑似以「一定會再上訴」對女方施壓,促使她改變證詞。
宥勝妻子為他求情
宥勝並透過友人傳送和解書請被害人簽名,但內容並沒提到賠償金額,卻約定被害人要向法院說明雙方是「誤會」,請法院判宥勝無罪,甚至提供被害人法庭問答的擬答文件,包括出庭時若被問到:「妳的掙扎或反抗動作有很大嗎?」應回答:「因為我沒遇過這種情形且有點驚嚇,可能不是很明顯。」、「他後來有跟我解釋,他解釋之後,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我當時覺得他是違反我的意願,但我不確定他有沒有強制猥褻。」、「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的意思。」
宥勝除了透過友人傳訊,試圖影響被害人證詞,也透過妻子署名「慈惠Purple」的LINE,聯繫接觸另名法官預計傳喚的女證人,「如果可以,請求妳們給我一個對話的機會,他是應該為了他犯過的好好的向妳們道歉的,甚至看妳們認為他應該做什麼事情去彌補他的過錯,但這都需要一個機會去討論...真的很抱歉我必須厚著臉皮來請求妳們的寬恕,大人該承受的我們絕對不會推卸,但請你們看在小孩的份上給我一個和你們協調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