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被害女都拒原諒!朱學恒、宥勝卻下場大不同 關鍵在他做對一件事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名嘴朱學恒在餐廳包廂強抱、親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高等法院11月14日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1月徒刑,朱男表示「深自反省」放棄上訴已定讞,即將服刑,民事部分一審今判他賠償鍾女35萬元;藝人宥勝到女助理家借廁所卻在沙發強吻撫摸她,高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但緩刑5年。為何同樣是名人犯案、同樣罪名、被害人都不願和解,卻下場大不同?律師廖芳萱分析指出,宥勝比朱學恒多做、做對一件事,他主動找心理諮商師、接受治療,「法官get(接收)到他的悔悟誠意」。
「法官的感受」影響量刑輕重
律師廖芳萱表示,刑事案件有罪被告都想獲得輕判,《刑法》規定的10項「量刑因子」包括犯罪動機及目的、犯罪時所受刺激、犯罪手段、犯罪行為人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關係、犯行違反義務程度、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而最後一項犯後態度包括是否坦承犯行、有無和解,以及是否真切悔過等。
廖芳萱認為,其中影響量刑輕重的「有無悔意」不見得是當庭道歉下跪或抄佛經,法官就會相信,最關鍵的是「法官的感受」,以朱學恒、宥勝2案來看,2人遭法辦後都做了扣分的事,朱學恒指鍾沛君是政治打手,宥勝試圖說服女助理串供,法官都對此譴責;另外,2人都有向被害人道歉、表示願意賠償,但被害人都不接受,堅持不和解,甚至女助理向法官表明「不同意宥勝緩刑」。
宥勝未和解獲緩刑 律師:實務少見
至於高院為何判朱學恒11月徒刑、不可緩刑,判宥勝8月徒刑卻宣告緩刑5年,廖芳萱認為有幾個可能原因,首先是「法官有get到宥勝的悔意」,廖芳萱以人際互動為例,同樣一句「對不起」從A、B口中說出,旁人的感受不見得相同,可能覺得「A真的知道錯了」、「B好會裝」,這就是所謂人跟人之間的「頻率」有沒有對到。
此外,廖芳萱認為法官本身對於犯罪所保持的「嚴厲度」,也會影響量刑輕重,「我曾有當事人開車撞傷人,過失傷害罪,賠了錢達成和解,但因傷者表示不願原諒,法官最後沒宣告緩刑,所以說,遇到不同法官,確實可能出現不同的判決結果」。
記者問廖芳萱,女助理向法官表明不和解、不同意宥勝緩刑,但法官還是給予緩刑的訴訟實例,是否常見,廖芳萱說:「性侵案應該很少見。」
宥勝「主動心理諮商」獲緩刑
高院今指出,宥勝(本名王宥勝)雖於二審坦承犯行,但被害人表明不願和解、也未與被害人和解獲得原諒,因此仍判刑8月。雖被害人不願法官判宥勝緩刑,不過,法官審酌宥勝沒有前科,且於一審判決之後,主動接受心理諮商、治療,諮商後已深知自己對被害人的行為是「權力型強制猥褻」,經過風險評估,合議庭認為他的再犯風險低,考量宥勝於二審坦承犯行,尋求管道解決自己的認知偏差,他經過官司偵審過程,應知警惕,因此宣告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200萬元,為培養宥勝正確性別觀念,防止再犯,命宥勝應接受檢察官指定機構完成加害人治療處遇計畫,也就是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
另外,高院審酌被害人表示不願再受此案騷擾,因此命宥勝不得對被害人實施身體、精神上的接觸、騷擾、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以保護被害人並使她儘快回復平靜生活,宥勝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若宥勝於5年緩刑期內違反緩刑所附條件,且情節重大,檢察官可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宣告。可上訴。
藉口借廁所伸狼爪 開庭前邀被害女視訊對話
宥勝被控2016年底某天工作結束後,送一名女助理回家,藉口說要借廁所,但在女助理家如廁後,突然跨坐在她大腿伸狼爪,因被害人不斷抵抗,宥勝才停手離去。
一審北院判決指出,宥勝涉嫌猥褻女助理被起訴後,直到今年3月26日法院開庭才認罪,且法院於1月開庭時,已告知3月26日將傳喚被害人和另名女性證人出庭作證,宥勝竟在2月19日透過共同友人以LINE傳訊給被害女子:「看到B女的文章後,我才震驚的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對此,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我真的很誠摯的邀請妳,如果妳願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主要是希望能夠讓妳『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以及在妳收到這些真實的訊息之後,對整件事的發展希望用什麼方式來結束...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試圖邀被害人視訊對話。
二度聯繫被害女想串供
但被害女子無意和宥勝接觸,宥勝又在3月6日再次透過共同友人傳訊給被害人:「很抱歉,又再次打擾妳。透過○○的轉述,我明白妳不願再與我接觸,並希望盡快不再有瓜葛,雖然很遺憾不能當面致歉,但依然感謝妳的聆聽與理解,對於當時的誤會,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但在我向律師請教『該如何盡快結束而不再打擾女方時』,律師依照法庭經驗所提出的建議,我可能還是要向妳解釋一下,並直接告知我們律師在法庭上將會提出的問題,好讓妳有心理準備,不用面臨無謂的壓力」。
他並告訴被害人:「在法庭上,因為去年九月我們各自向檢察官提供了一些證詞,所以法官會依照這些內容再次問訊,但究竟要如何回答才能讓我們彼此不用互相攻擊,卻又可以讓法官滿意,儘速審判並結束一切?下面檔案是我們律師所提供的問答建議。」、「如果妳願意參考,並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而導致官司可能必須持續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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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言若一審有罪必定上訴
宥勝並稱:「當然我很明白,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因為如果我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這對我自己和家人都會是很大的打擊,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的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這一點還請妳見諒」。疑似以「一定會再上訴」對女方施壓,促使她改變證詞。
宥勝妻子為他求情
宥勝並透過友人傳送和解書請被害人簽名,但內容並沒提到賠償金額,卻約定被害人要向法院說明雙方是「誤會」,請法院判宥勝無罪,甚至提供被害人法庭問答的擬答文件,包括出庭時若被問到:「妳的掙扎或反抗動作有很大嗎?」應回答:「因為我沒遇過這種情形且有點驚嚇,可能不是很明顯。」、「他後來有跟我解釋,他解釋之後,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我當時覺得他是違反我的意願,但我不確定他有沒有強制猥褻。」、「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的意思。」
宥勝除了透過友人傳訊,試圖影響被害人證詞,也透過妻子署名「慈惠Purple」的LINE,聯繫接觸另名法官預計傳喚的女證人,「如果可以,請求妳們給我一個對話的機會,他是應該為了他犯過的好好的向妳們道歉的,甚至看妳們認為他應該做什麼事情去彌補他的過錯,但這都需要一個機會去討論...真的很抱歉我必須厚著臉皮來請求妳們的寬恕,大人該承受的我們絕對不會推卸,但請你們看在小孩的份上給我一個和你們協調的機會」。
一審法官批無悔意「不給緩刑」
一審法官批宥勝案發時是有名氣的演藝人員,卻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及上下從屬關係對她下手,且至今未達成和解,也沒任何實際填補損害行為,還在審理期間試圖找被害人串證脫罪,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和傷害,難認有悔悟之心,再加上被害人表示事發至今對她影響很大,很常嚇醒、很害怕,不同意給宥勝緩刑,因此一審判宥勝8月徒刑。
手貼褲縫鞠躬道歉
上訴高院後,宥勝於9月間出庭,庭訊後首度針對此案受訪,他說:「對於我過去犯的錯誤,我很後悔,也很愧疚,所以在這裡我想要跟受傷的女性,再一次表達我個人最深的歉意,對不起。」
宥勝雙手緊貼褲縫鞠躬後,接著說:「而且我辜負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辜負所有社會的信任,我自己個人錯誤行為,造成很多方的傷害,我想再一次跟大家說對不起。」隨即第2度鞠躬。
記者追問宥勝出庭時是否請求法官給予緩刑,宥勝說:「對,這部分可能等法官最後裁決,再讓大家知道。」
宥勝臉書發文道歉
宥勝另在臉書發文再度道歉,強調「我真的錯了」、「我對不起受傷的女性,也對不起家人與信任我的朋友,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他強調,「我希望用能更多正確的未來,來展現自己全心的懺悔、認錯與改過」、「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與譴責,我虛心接受所有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