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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勞動節上班可獲雙倍工資 出勤、薪資規定一次看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本週四(5/1)將迎來5/1勞動節,勞動節是勞工專屬的國定假日,雇主要讓勞工放假並照常給薪,如果徵得勞工同意出勤上班,工資要加倍發給。如果勞動節當天,適逢勞工的例假日或休息日,必須在其他工作日補假。

根據《勞基法》規定,51勞動節是勞工應放假之日,當天如果是勞工的「工作日」,雇主應依法給予勞工休假,且工資照給;如果徵得勞工同意,在5/1出勤上班,工資要加倍發給,且當天若有加班,仍要給予加班費。
台北市勞動局舉例,時薪制勞工若在51勞動節出勤,時薪須加倍計算,假設當天工作8小時,以時薪190元計算,當日出勤工資應以8小時x190元x2倍計算,共給予3040元。
至於5/1當天,如果剛好是勞工本來的例假日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
對於如果雇主違反勞動節出勤、薪資等規定,可開罰2萬元到100萬元罰鍰,雇主違反規定,勞工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

知更多!軍公教為何51不放假?
有別於中秋節、端午節等國定假日,51勞動節勞工可放假,是因《勞基法》特別規定,勞動節應讓勞工休假,而軍公教人員並非《勞基法》規範的「勞工」,因此未能於勞動節放假。
近年有不少軍公教團體呼籲,51勞動節應該全國統一放假,彰顯國家對勞動尊嚴的重視,也避免勞動節放假不一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