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工資墊償申請將延長為5年 被欠薪別怕!2000勞工受惠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勞工面臨公司倒閉情況,可能伴隨欠薪,此時可以申請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支付公司欠的薪水。現行規定是可以申請公司倒閉前6個月內積欠的薪資,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法,放寬為公司倒閉前5年積欠的薪資,都能申請墊償,預估有2000多名勞工受惠。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來源,由雇主每月按照員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支付。當公司倒閉而有欠薪時,勞工可以申請由此基金,墊償公司倒閉前6個月欠下的薪資,但雇主還是要償還這些款項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勞動部近日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放寬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支付規定,把可申請墊償欠薪的期間,從6個月拉長到5年。換言之,修法過後,公司倒閉前5年所欠下的薪水,都可由基金墊償。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此次預告修法,主要是因實務上有勞工被欠薪的時間超過6個月,因此比照短期債權的消滅時效,拉長到5年。
他舉例,公司可能在倒閉前一年就開始欠薪,也會有些勞工受不了欠薪情況,所以提早自行離職,都可能造成欠薪期間,超過倒閉前的6個月。
黃維琛也說,此次預告修法,有納入5年追溯期,預估修法過後有2000多人受惠,基金會增加1.3億元的支出。
至於修法過後,未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否能負擔增加的支出,黃維琛指出,評估未來每年約增加220人受惠、多支出2300萬元左右,目前基金規模有191億元,每年收繳約8億元、支出3.2億元,因此仍可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