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精選|2加熱菸商闖關成功!國健署挨轟 一文看加熱菸危害和監理機制
【記者賴昀岫、陳怡文/台北報導】衛福部國健署歷經逾2年,在本周公布2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廠商,業者可開始生產,但產品上市前仍需經國健署審核。因在國健署長退休前通過,時機敏感引發反菸團體批評。國健署則重申除比照紙菸的管理條件外,業者還需負擔管理所有販售通路的責任,同時每年繳交公正第三方執行的「監測研究調查報告」,如未能履行相關承諾,最重可處以撤照處分。

董氏:加熱菸、紙菸都會成癮
2023年3月修正通過的《菸害防制法》明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屬於條文中明定的「指定菸品」,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給未滿20歲者,也不能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者吸菸,其他規定也都與條文中所列的菸品相同。
雖然國健署是「有條件通過」美國及日本菸商高達14個品項加熱菸申請案,但《知新聞》記者網路搜尋加熱菸,可見不少業者早就提供網購服務且有詳細介紹,難怪反菸團體跳腳,挨轟公然違反《菸害防制法》跟菸商套招掛勾。「台灣拒菸聯盟」173個團體昨還(8/1)趁新、卸任署長交接布達,去到國健署外頭抗議,要求政府立即依法公告「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並且撤銷「加味加熱菸」上市。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李志恒指出,加熱菸與傳統紙菸一樣都是以菸草製成,除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外,也含有焦油、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加熱菸雖沒有濃厚的菸臭味,但同樣是會成癮的菸品,也有二手菸及三手菸害、一樣會害己害人,因為包裝精美時尚又是電子裝置,就是會吸引年輕人,尤其「加味的加熱菸」更是吸引年輕人。

減害、替代等噱頭 消費者降低對加熱菸的戒心
董氏基金會指出,全球第一大菸草公司以減害、替代等噱頭,鼓吹消費者使用標榜「我戒除一般菸品」( IQ*S)的品項;2019年德國研究結果更顯示,加熱菸會產生比PM2.5更微小的懸浮微粒,可深入人體肺部及血管,造成呼吸系統和血液系統傷害,長期甚至導致癌症或死亡。
《菸防法》第9條明定,菸品、品牌名稱及其容器,不得使用或加註淡菸、低焦油或其他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虞的文字及標示,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直言,這也是政府為何不能核准「IQ*S」系列菸品上市,因為已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的誤導文字。
放行2加熱菸業者 挨批前署長「卸任前給菸商大禮」
截至2025年7月29日,共有7家加熱菸業者向國健署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其中2家業者「菲○○○公司」以及「傑○○○公司」通過審查,另有4家審查中,遭台灣拒菸聯盟等民間團體批評,是前任署長吳昭軍卸任前「給菸商的大禮」。
吳昭軍日前受訪時表示,這是委員會長時間的專業審查,委員會什麼時候做出決定就何時公布,與自己退休無關,強調公務員都是依法行政,更不存在民團指控的圖利一說,這次會有條件通過,是因為加熱菸上市時間不長、資料有限,和紙菸相比的風險高低仍待觀察,所以才會要求業者,在產品上市後,持續追蹤其對社會與國人健康的實際影響。

國健署:核准通過不代表就有「免死金牌」
國健署指出,核准通過代表業者可以開始生產,但後續仍有準備期,產品必須製造、生產、包裝才能上市,且廠商上市前,還需要把產品送到國健署最後審查,準備期多久則要視業者「什麼時候送來」,符合規範才能上市,且並不代表通過就有「免死金牌」,仍要自主監測並接受第三方單位監測。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補充,大原則仍是需要遵《菸防法》對菸品販售的規定,且通過的條件之一,是業者須對其所有販售通路負起管理責任,包含每年提交包含使用者健康影響、監測是否有新的科學證據或數據顯示其成癮性、是否吸引到青少年或孕婦等易受影響的敏感族群、產品製程或成分變化等的「監測報告」。
業者違法、未依規定交報告 最重可撤照
如業者未依規定繳交監測報告,或出現賣給未成年人等違法行為,業者需依其承諾進行處理,進行回收、停止供貨等措施,限期未改善,最重可廢止其上市核定,產品須全面下架回收,且除地方衛生局的例行稽查,也會委託第三方進行「神秘客」調查,並公布違法店家與業者;有便利商店業者表示,任何商品開賣皆需合法合規,目前政府尚未公告細節,故未有相關規劃。
根據《菸防法》規定,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等13類場所全面禁止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