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鮮控注意!六福萬怡扁蟹鎘超標 南門市場黃魚含致癌禁藥

生活 醫藥
2024/06/13 12:06
林芳如 文章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海鮮控注意!台北市衛生局今日(6/13)公布最新生鮮水產品抽驗結果,結果六福萬怡酒店的「敘日全日」吃到飽餐廳的「扁蟹」檢出重金屬鎘超標,以及南門市場攤販「南門鮮魚號」的黃魚含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具致癌性。衛生局呼籲,均衡攝食各類水產品,不偏食特定大型魚類,可降低重金屬攝取的風險。

六福萬怡酒店的「敘日全日」吃到飽餐廳的「扁蟹」檢出重金屬鎘超標。北市衛生局提供
六福萬怡酒店的「敘日全日」吃到飽餐廳的「扁蟹」檢出重金屬鎘超標。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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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日全日」吃到飽扁蟹鎘超標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2024年度4月執行生鮮水產品第1波抽驗專案,前往水產店、餐廳及市場等販售場所,共計抽驗30件,包含5件深海魚類、10件養殖魚類、5件貝類、5件甲殼類、5件頭足類,依種類檢驗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項)、孔雀綠及結晶紫及其代謝物(4項)、重金屬(鎘、鉛、甲基汞)。

本次抽驗共有2件不符規定,1件是六福萬怡酒店「敘日全日」吃到飽餐廳的「扁蟹」檢出重金屬鎘:0.6mg/kg (標準:0.5mg/kg),產品來源為大觀水產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1件是南門市場攤販「南門鮮魚號」販售的「黃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LCV) 0.6 ppb(標準:不得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 1款規定產品應予沒入銷毀。

南門市場攤販「南門鮮魚號」的黃魚含不得檢出的致癌性動物用藥。北市衛生局提供
南門市場攤販「南門鮮魚號」的黃魚含不得檢出的致癌性動物用藥。北市衛生局提供

別偏食特定大型魚類降低風險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重金屬進入人體的途徑包括食物、吸入灰塵、皮膚接觸及飲水等;而水產品中重金屬的來源,主要是因為生長於受污染的水體,水產品都可能含有微量的重金屬,包括鉛、鎘及甲基汞,但也不必太擔心,均衡攝食各類水產品,不偏食特定大型魚類,即可降低重金屬攝取的風險。

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 LCV)可避免水產品遭黴菌、微生物感染,但對於人體有致癌風險,因此未准用於食用水產品,為不得檢出之動物用藥。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購買水產品應選擇具有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之業者,避免選購來源不明的產品,多樣化選擇各類漁產品,勿偏好攝食特定魚種,才能均衡攝取到不同魚類所提供的營養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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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福萬怡 # 重金屬鎘 # 扁蟹 # 黃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