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60萬機師娶空姐!偷吃兒子隊友媽 正宮妻摩鐵抓姦身心受創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一名高富帥機師月收入高達60萬元,取得空姐美人歸還育有2子女,家庭幸福美滿,卻仍不知足,偷吃兒子籃球隊隊友的媽媽,趁隙衝摩鐵激戰,兩人姦情在手機通訊內容一覽無遺,超鹹濕對話曝光,讓正宮空姐妻看了超崩潰,但即使妻子在摩鐵門口當場抓姦,這名機師卻強抓她手腕導致瘀青成傷,其後逼迫離婚,更揚言「還會再犯」,種種惡行害她身心嚴重受創、痛苦不已,因此對丈夫、小三提告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認定機師、小三兩人親害配偶權,要連帶賠償正宮妻子10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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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聚會也要趁隙上摩鐵激戰
根據判決書指出,空姐妻子主張,與機師丈夫結褵12年,育有一對子女,因兒子參加學校籃球隊,丈夫因以家長身份協助帶隊時,認識了兒子隊友的媽媽,兩家人因而時常往來聚會,沒想到丈夫居然就與對方人妻私通發展婚外情,不僅趁隙上摩鐵「激戰」發生性行為,甚至一同出國旅遊「共赴巫山」。甚至去年8月某日兩家人聚會,丈夫藉口執意要去健身房運動,小三人妻同時卻說要回家拿洗衣服,結果丈夫疑似把孩子的手機帶出門,她聯繫時丈夫稱已在健身房拒絕回家,她只好自行前往健身房要拿手機,沒想到健身房員工卻說沒見到她丈夫。
前一天就約偷吃
當下空姐妻起疑後,遂至附近歐悅汽車旅館查看,撞見丈夫及小三人妻駕車自汽車旅館車道駛離,而這正與丈夫手機通訊軟體中,前一天與小三對話,「我只要對寶貝猛」、「等不及要跟寶貝猛一下了」,意涵兩人人相約進行性行為,而隔日兩人確實前往歐悅汽車旅館,核諸常理判斷,被告二人在歐悅汽車旅館就是在進行性行為。當下空姐妻在汽車旅館門口撞破兩人姦情,氣憤下以手機拍攝,丈夫出手用力擰抓她手腕,導致她嚴重瘀青,身心遭逢雙倍打擊。
超鹹濕對話曝光姦情
除此之外,空姐妻更是翻拍機師丈夫手機通訊軟體內容,丈夫與小三的超鹹濕對話存證,且空姐妻還抓包丈夫曾假公濟私,與小三一同赴中國張家口旅遊,對話稱「明天要愛情大爆發了」、「四天三夜的神奇旅程」、「想幹嘛幹嘛,提前度蜜月」、「我就想和你抱抱吃吃喝喝逛街走走」、「像夫妻一樣」等語。沒想到即便姦情遭揭破,機師丈夫卻強迫她離婚,一副想用錢打發之囂張態度,更直接挑明態度他還會再犯,種種惡行實令原告痛苦不已,日日以淚洗面,須要上精神科求診服藥。
法官認定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
雖機師與小三均矢口否認有發生性行為,但法官認定,根據相關事證,足以判斷被告兩人有多次發生性行為之事實,所為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之行為,審酌對兩人對正宮妻子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所造成破壞之程度、所受精神之痛苦,認原告請求慰撫金以100萬元為適當,判機師與小三人妻須連帶賠償100萬、可上訴。
通姦除罪、還能告什麼?
「通姦除罪化」是什麼?
「翊宇法律事務所」官網指出,民國109年,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認為保護配偶的權益固然重要,但仍然不應該用刑法來處罰外遇的配偶和第三者,而限制個人的性自主權,也就是決定自己要不要跟誰發生性行為的權利,所以宣告刑法239條違憲。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這就是原本我們俗稱的「通姦罪」。
還能如何提告懲罰不忠配偶?
可以過民法「侵害配偶權」來請求損害賠償。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而身為配偶,有要求另一半對婚姻忠貞的權利,因此如果另一半出軌,是可以依據民法向對方和第三者一起請求賠償。因此建議,如果握有不當交往的證據,不妨先讓律師先評估過是否適合使用在訴訟程序中。雖然民法不能把不忠的人抓去關,但或許能讓因遭到背叛而痛苦、受傷的人獲得彌補,好好迎接之後的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