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林欽榮咬柯文哲!民眾黨轟亞灣2.0容獎 盼高市府勿被政治扭曲專業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改建弊案,已遭押長達9月,其昔日副手、現任高雄副市長林欽榮昨到庭作證,柯對於京華城容積爭議及相關訴訟都知情。柯文哲臉書昨晚發文質疑高雄市「亞灣經貿園區計畫」,高市府容積獎勵足足給4倍,達20%,斥稱「陳其邁可以,柯文哲不行」,遭高雄市府發文譴責。民眾黨今喊話高市府都發局將心比心,勿配合政客炒作聲量、扭曲專業。

柯文哲臉書昨晚發文質疑「高雄亞灣經貿開發計畫」原本應該只能給5%容積獎勵,但高雄市卻足足給了4倍,達到20%,而且還不是法定的營運總部,而是企業總部,簡直是「綠能,你不能」、「陳其邁可以,柯文哲不行」。
高市府表示,亞灣2.0為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經建計畫,該容積獎勵內容,主要為鼓勵產業投資興辦營運總部或研發中心等,具擴大產業群聚及帶動就業機會者,得給予基準容積20%獎勵。並指出,京華城案為純屬私人財團的一宗土地利益,並未列為都市更新地區卻違法準用都更獎勵,涉弊遭司法調查中。對於政黨人士混淆視聽,將國家核定重大建設類比調查中弊案,高雄市政府予以嚴正譴責。
民眾黨今天透過新聞稿發表3點回應。一、高雄市政府心虛閃躲、避重就輕。根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項目與容積獎勵上限,取得經濟部核發之「營運總部」認定函:法定容積百分之5,民眾黨質疑高市府新聞稿,未正面回應昨日柯文哲委任律師所質疑:「為何給予容積獎勵20%,整整比施行細則所規定之上限5%多出3倍?」,給予容積獎勵的項目是那些?要求高雄市府依林欽榮副市長所言:「容積是公共財」具體回應,「審議不可黑箱。」
民眾黨續指,二、高雄市政府新聞稿中所提及有關京華城部分有諸多錯誤,表格更是惡意誤導。京華城從頭到尾都不是「準用都更」,是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由地主自行提出細部計畫申請,台北市政府則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25條給予容積獎勵,何來「違法準用都更條例」。
民眾黨表示,京華城計畫內容具備「公益性、對價性」提供市府回饋,通過都委會審議才得到容積獎勵,肩負帶動台北市南松山地區與附近老舊街廓有更新活化之任務、並非單一地主受惠;而高雄市政府的表格在土地面積欄位寫「亞灣計畫區為國有土地」更是刻意迴避,實際上以「國家重大經建計畫」做包裝。
民眾黨說,亞灣開發後,原國有土地皆轉賣給私有企業或財團進行開發,而且高雄市政府在上位計畫還沒通過前,就搶先給容積,對照林欽榮副市長對京華城案的攻擊,明顯雙標,根本是「我能你不能」。
三、高雄市政府聲明稿唯一有參考價值的地方是,證實細部計畫可以給容積獎勵。民眾黨斥,林欽榮在開庭時,不斷鬼打牆細部計畫不能給容積獎勵,多給一平方米就是圖利,但亞灣2.0計畫卻正是林欽榮透過細部計畫給予容積獎勵的實際個案,甚至突破5%上限給到20%,我們還是要問「陳其邁可以,為何柯文哲不行?」
民眾黨表示,一個國家的法令不能被個人的仇恨曲解,高雄市政府都發局更請將心比心,公務員何辜、人才培育不易,請勿配合政客打手炒作聲量,被政治扭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