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現身!誣告判刑10月還被認定論文抄襲 出庭挨批:國中程度英文都錯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污助理費11萬餘元,去年被台北地院判刑7年4月,已遭停職,上訴高院後,合議庭認為立委助理費相關法規有違憲疑慮,日前裁定庭審並聲請釋憲。高虹安另因旅美教授陳時奮貼文指控她博士論文抄襲,怒告陳男誹謗但檢方不起訴,反遭陳男提自訴控告誣告罪,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明知論文「大幅抄襲」還告陳男誹謗,構成誣告罪判刑10月,她提上訴後,高院今上午9時30分開庭,她準時出庭,在庭中強調一審法官不當擴張審理範圍,陳時奮則批她論文抄襲還提告,「連國中程度的英文文法都出現錯誤」。
高虹安今早穿著米色大衣和短裙、黑絲襪現身高等法院外,有數名支持她的里長上前為她加油,她笑著和對方握手說謝謝,走入法院時,也有支持者高喊「市長加油」。
記者問高虹安:「會擔心貪污案釋憲結果嗎?下一步要怎麼走?」但高虹安只是微笑點頭,沒有回應。
高虹安律師稱她論文「自我抄襲」
開庭時,高虹安強調她先前告陳時奮臉書貼文涉嫌誹謗,並非針對文章標題「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也不是針對文章的「每一句話」,她的提告範圍限縮在內文誇大不實、渲染部分,也就是「高虹安博士論文高達2/3抄襲期刊論文」這一句,她在2022年控告陳時奮時,已向檢察官表明不是全文都涉嫌誹謗,但後來台北地院卻認為她全部都告,依誣告罪將她判刑10月,台北地院這樣做是不當擴張審理範圍。高虹安的律師則表示,她只是「自我抄襲」。
高虹安論文被譏「國中程度文法錯誤」
專程從美國來出庭的陳時奮則說,全案起因是資策會2017年將一份專案報告發表在學術期刊,版權屬於資策會,共同作者為當時任職資策會的高虹安及3名同事,但高虹安卻將這篇期刊論文抄進她個人2018年發表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並隱匿原始文稿存在,未取得其餘3位共同作者授權使用。
陳時奮當庭批高虹安「抄成這樣,連國中程度的英文文法都出現錯誤」,並質疑高虹安在他貼文之後10個月間從未否認抄襲侵權,卻在10個月後才誣告他誹謗,提告動機是「假裝清白,護選情」,因為高虹安是在被提名參選新竹市長後,突然決定提告,提告前還發採訪通知給媒體。
高虹安駁斥英文程度差
另外,陳時奮強調高虹安是故意誣告,因為她在論文爭議發生後,兩度修改論文,提告前,在論文加入對資策會的感謝詞,然後提告誹謗並將修改後的版本呈給台北地檢署,提告後又修一次,增列64條參考文獻,而且後來高虹安的論文在網路上都被下架,質疑她博士學位可能遭撤銷。
高虹安認為陳時奮當庭指她英文程度差,對法官陳思帆說,陳時奮的風格就是臆測想像、誇大不實,貶低他人。
法官要求雙方後續出庭陳述,儘量聚焦在誣告案的爭點,不要說一些價值判斷的無關事項,並諭知4月9日再開庭。
高虹安今出庭將近3小時,離開高院時,記者問她論文究竟有無抄襲,但她沒有回應,在支持者護送下搭車離去。陳時奮則受訪說,高虹安今天在法庭上還是避談抄襲,模糊焦點。
高虹安堅稱沒誣告
高虹安去年8月21日遭北院依誣告罪判刑10月,她當時回應:「本人當年提告陳時奮先生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110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本人『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
法官認定高虹安抄襲「合著」期刊論文
不過,北院判決指出,高虹安明知她的博士論文是抄襲她任職資策會期間,與2名同事及指導教授李傑「合著」的期刊論文,而筆名為「翁達瑞」的陳時奮陸續於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間,在臉書發文質疑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高虹安認為對她競選新竹市長選情不利,2022年8月26日對陳時奮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資料,並比對高虹安博士論文及合著的期刊論文,認定確實大幅抄襲,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卻誣告陳時奮,意圖使他受到刑事處分,審酌後判高虹安10月徒刑。
陳時奮緊咬高虹安論文抄襲
全案源於陳時奮2011年9月在臉書發文,標題是「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後續又發文指稱:「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為此控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陳時奮已盡到相當的查證義務,且高虹安是公眾人物,論文爭議是可受公評之事,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去年將陳時奮不起訴,陳男認為高虹安明知學歷不實還告他,因此提起自訴,控告高虹安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