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重點」不挺立!色淫師出嘴又出舌遭提告 竟辯:拍攝需要才幫忙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自媒體時代,有女性因網美夢想,會接拍唯美性感、甚至大尺度的拍攝工作,但是人身安全問題卻要特別注意,拍攝前、中、後都須注意自保之道。花蓮一名女模,與曾從事人體寫真拍攝工作的謝男談好拍攝大尺度寫真,在旅館內脫光衣物裸身拍攝時,謝男突伸魔爪,出手搓揉女模胸部,以嘴吸吮、舌舔她乳頭,她奮力抵抗才沒被「進一步」得逞,事後憤而報警,謝男卻宣稱是女模乳頭不挺立、效果不佳,為了攝影需要才「幫忙」。但花蓮地院不採信謝男說法,認定他強制猥褻罪成立,判處1年徒刑。
謝男突襲伸魔爪、問罩杯多大
根據花蓮地方法院判決書,謝男從事人體寫真攝影,去年初透過社群軟體結識當事成年女子,雙方約妥赴當地旅館拍攝大尺度全裸寫真攝影。女子供稱,她現場脫去全身衣物後,謝男陸續拍攝她全身、臀部、下體私密處特寫,接著不知何故謝男竟從背後突襲她、搓揉她雙乳,問她乳房罩杯多大,接著還以嘴巴吸吮、舌舔她右側乳頭,「說要協助我乳頭站立」,隨後謝男更以雙手拉住她雙腿扯向他,當下她嚇得奮力推開,謝男見她神情緊張才停手。
辯「有先請她自己處理,立不起來我才幫忙」
女子表示,接著謝男裝作若無其事,要她繼續到浴室內的浴缸拍攝濕身畫面,她怕拒絕對方會有過大反應、起衝突,所以隱忍繼續拍攝,但沒多久謝男表示照片不理想於是停止拍攝,還邀她一起用餐,但她拒絕後趕緊離開旅館,稍晚去警局報案,然後赴醫院驗傷。
謝男則否認強制猥褻,辯稱「我有用雙手搓揉她雙側乳房之乳頭,也有用舌頭舔她乳頭,我是因為拍攝需要才這麼做,而且我有先請她自己處理,是她乳頭立不起來,我才幫忙,但我沒有吸吮她乳頭,且她沒有不願意。」
事發前後照片畫面現端倪
但法官審理時發現,警方從謝男處搜得的記憶卡照片顯示,女子在供稱的事發時間後照片,明顯可看出表情僵硬,足認與性侵案件被害人情緒反應相符,且女方事後與謝男通訊對話內容,女方問:「你對你剛剛做的事情沒感到抱歉嗎?」謝男則回:「很抱歉,我還是想拍好照」、「我知道你不喜歡,所以我也就不再拍了」、「可以感受你不自在」等語,顯見謝男違反女方意願,對她為猥褻行為。
法官認定謝男逞慾強制猥褻
因此,法官認定謝男僅為滿足一己私慾,利用女方信賴他欲拍攝寫真而裸身與獨處之機會,為本案強制猥褻犯行,嚴重戕害告訴人之性自主權及身心安寧,主觀惡性及客觀情節均至甚可議,自應受有相當程度之刑事非難,再考量謝男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女方達成調解或和解,因此判謝男強制猥褻罪成立,判處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外拍工作自保之道 |
拍攝前: |
1.最好找親友介紹、推薦的攝影師,避免陌生網路邀約。 |
2.事前談妥地點、服裝、尺度,以戶外或公共場合較為安全。 |
3.旅館、摩鐵房間內拍攝,最好找親友陪伴,避免與攝影者獨處。 |
4.要求簽訂拍攝合約,規範費用、作品用途、商業應用等事項,明定違約條款及罰則。 |
拍攝中: |
1.到場即以手機聯繫親友告知到場,並與攝影者再度確認服裝與尺度。 |
2.在隨身物包包準備電擊棒、防狼噴霧,手機設置快撥親友,就近放置,以備不時之需。 |
3.注意攝影者是否有臨時增加拍攝尺度要求,視狀況回絕,或乾脆終止拍攝。 |
拍攝後: |
1.要求檢視攝影者所有拍攝畫面,刪除爭議影像。 |
2.對攝影者重申合約內容,要求務必遵守否則依約求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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