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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機會了!比特犬2度跳窗咬人重罰飼主20萬 北市動保處「沒入犬隻」下場曝光

政治 首都風雲
2025/03/17 22:21
許皓婷 文章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山區6日驚傳比特犬跳車窗咬傷騎士事件,今(3/17)日同隻比特犬又在大安區臥龍街跳窗咬人,事隔11天再度釀禍,飼主則稱自前案發生後已有將犬隻綁在車上,是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北市動保處傍晚以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為由,開罰14萬元,晚間產發局更裁決議重罰到20萬,並沒入犬隻;而動保處沒入犬隻後,會先交由動物之家代養,後續若飼養員無法照顧、無法安排適合環境,就會進一步評估是否進行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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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犬2度跳窗咬傷路邊騎士。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zoomin
比特犬2度跳窗咬傷路邊騎士。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傷人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台北市動保處介入調查,今(3/17)日同隻比特犬在大安區再度發生跳窗咬人事件,動保處認為,飼主已無法妥善管理犬隻,除分別裁處罰鍰新台幣5萬元及9萬元外,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說明,6日比特犬跳窗傷人一案已約談飼主說明,飼主稱犬隻因誤觸車窗按鍵,才釀成跳窗傷人情形,並承諾如攜犬隻在車上也會使用寵物口罩,並妥善管理犬隻,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未料17日再次發生比特犬跳窗咬人事件,動保處再次約談飼主到案說明,飼主稱自前案發生後已經有將犬隻綁在車上,是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造成跳窗傷人,對於飼主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而再次違規傷人,動保處認為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共14萬元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補充,依照《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另《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寵物應依照農業部公告規定,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以長度不超過1點5公尺之牽繩牽引並同時配戴寵物口罩,或是裝載於金屬製堅固箱籠內。呼籲飼養攻擊性寵物的飼主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福祉及社會大眾之安全。

比特犬今二度跳窗咬傷騎士。翻攝畫面 zoomin
比特犬今二度跳窗咬傷騎士。翻攝畫面

產發局更裁重罰飼主20萬

動保處技正華心惠表示,3月10日已約談飼主,會依照《動保法》第20條第2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開罰,分別裁處飼主5萬元與9萬元。

華心惠表示,動保處若確定沒入犬隻,會先交由動物之家收容代養,後續若飼養員無法照顧,無法安排適合環境接續飼養,就會進行相關評估,若皆符合攻擊性犬隻安樂表,就會進一步進行安樂死。

針對比特犬攻擊騎士事件,動保處頂頭上司產業局晚間21:40宣布更新裁處,經重新檢視動保處裁罰飼主結果後,除原定沒入犬隻外,也決議重新檢討裁處金額,並將依規定裁處第一次罰鍰5萬元以及第二次處以單次最高罰鍰15萬元,總計20萬元,希望藉此警惕所有飼主若飼養攻擊性寵物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福祉及社會大眾之安全。

21:40更新產發局更裁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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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特犬 # 台北市動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