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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致死最重判死刑!律師揭修法眉角 急籲一事避免判決「差很大」 

虐童致死最重判死刑!律師揭修法眉角 急籲一事避免判決「差很大」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剴剴條款」,加重《刑法》關於故意殺害或凌虐未滿7歲兒童致死者的刑責,律師廖芳萱指出,未來若故意以凌虐方式殺死兒童,刑度只有2種:死刑或無期徒刑;若無殺人故意,但以凌虐方式傷害兒童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意圖營利」凌虐傷害兒童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師林育杉建議,司法院應儘快建立虐童致死案的量刑標準,避免不同個案判決結果「差很大」。
獨家|剴剴案無法適用!虐童致死最重可判死 她揭殘酷現實:大家在高興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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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外界稱為「剴剴條款」的《刑法》修正案,將虐童致死罪刑度上限,由無期徒刑加重為死刑,不論有無殺人故意。不過,一名法官指出,剴剴案適用「從舊從輕」原則,涉嫌虐死剴剴的保母劉彩萱姊妹適用較輕的舊法刑度,後續最重頂多只能判無期徒刑。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會長王薇君今接受《知新聞》訪問,她感慨說:「有死刑了,然後呢?大家在高興什麼,大法官把死刑門檻定那麼高,根本不可能判死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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