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遭限制出境!誣指張淑娟「滾床」判刑1年半 今想出國在機場被攔
【記者林志青、丁牧群/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和蔡玉真2022年9月在民視「辣新聞」節目及臉書爆料,誣指前中姐張淑娟是前立委蔣孝嚴當年「晶華緋聞案」的女主角,張女氣炸含淚提告,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周玉蔻和蔡玉真故意「張冠李戴、傳述假消息」,本月26日判兩人1年6月徒刑。據了解,周玉蔻遭限制出境,她今天下午到桃園機場準備出國遭攔下,航空公司也拒發機票。
據了解,周玉蔻當下質疑為何不能出境,移民署國境大隊開立處分書,告知遭限制出境。至於周玉蔻原本要去哪國、遭限制出境是否和張淑娟案有關,移民署以事涉個資為由不便透露。
台北地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涉犯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被判1年6月且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兩人都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資力,而趨吉避兇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限制出境、出海。
周玉蔻日前被判刑後,張淑娟開記者會哽咽感謝支持她的人,並揭露周玉蔻知道官司要輸之前,突然寄信邀約她喝下午茶求和解,「信中寫說仰慕我、要幫我開節目、賣作品」,張淑娟痛斥:「妳公布我名字時就殺死張淑娟了,而且妳是強暴犯,這下午茶我喝不下去。」
法官認定周玉蔻因蔣萬安選市長 刻意炒作晶華酒店緋聞
北院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新聞工作者,分別擔任談話性節目主持人、評論員,因見蔣萬安被提名擔任2022年台北市第8屆市長選舉候選人,認為他父親蔣孝嚴於1999年爆發的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真實身分不明,有炒作空間,因此於2022年9月22日、23日於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及個人臉書分別接續發表「滾床單」等言論,並揭露張淑娟姓名、婚姻、職業、社會活動及照片等個人資料,指稱張淑娟就是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與蔣孝嚴發生不倫,同時指摘張淑娟嘗試攀附權貴,於擔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足以毀損張淑娟名譽,並非法利用張淑娟個人資料。
由唐玥法官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認為,周玉蔻、蔡玉真所指摘內容並非事實,且涉及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又非可受公評之事,更未經合理查證,2人非法利用張淑娟個人資料,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從重依《個資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
至於量刑,北院認為周玉蔻、蔡玉真都是知名新聞工作者,並為政論性節目頗具聲望的主持人、評論員,對於時事評論針砭,均得以帶動社會輿論,卻根本沒向張淑娟查證,將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事實,刻意與不實事件、時間錯置、拼湊、扭曲,「以張冠李戴手段於傳播媒體、社群網路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的假消息」,引起其他新聞媒體廣泛報導,使全台灣甚至世界各地的人都看到不實訊息,將張淑娟與緋聞、攀附權貴、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不實言論永遠連結,對於張淑娟名譽、個人資料造成難以挽救、彌補的毀損。
合議庭認為周玉蔻始終否認犯行,而蔡玉真雖然認罪,但蔡女也承認目的只是請求緩刑及輕判,且認為檢方起訴內容與事實顯有出入,強調自己並無犯意,並爭執證人戴芝蕙的證述內容,難認蔡玉真有真誠認罪悔悟之意,2人犯罪態度都欠佳,審酌後從重依《個資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將周玉蔻、蔡玉真均判刑1年6月。可上訴。
怒批周玉蔻、蔡玉真「性霸凌」
北院審理時,張淑娟表示事發2年以來,她身心飽受折磨,若沒有周玉蔻錯誤爆料,她走在街上就只是個中年大嬸,而周女在新聞上講她講了7天,完全不求證,造成網友拼湊故事、搜尋她和蔣孝嚴的照片,蔡玉真甚至曾嗆她說如果提告,就要把她在華航任職時的「黑歷史」翻出來。
張淑娟怒氣未消說,她只是一介平民,不明白周玉蔻、蔡玉真為何要追殺老百姓,而「滾床單」是負面字詞,意思是脫光衣服,說到這裡,張女對周玉蔻怒嗆:「妳要不要去滾一滾!」直指不實指控「是對我的性霸凌,害我瞬間『社交死亡』!」
周玉蔻當庭道歉
周玉蔻日前在法庭上向張淑娟鞠躬道歉,承認查證不周延、報導有誤,對張淑娟造成傷害,她「感同身受」,願誠摯道歉,但對於張淑娟說她是「蟑螂」、將她與黃義交連結,周女認為這對她而言太過沉重,並稱曾寫信給張淑娟道歉,但張女不接受,若張女願意,她願意拜訪、談和解,但張淑娟並未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