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周杰倫門票詐588萬!情侶檔爽遊韓國落網畫面曝 辯全花光遭收押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天王周杰倫暌違7年再度在台灣舉辦演唱會,更是台北大巨蛋第一人,引發全國瘋搶門票。高雄有對年約30歲的情侶檔則聲稱可讓票、代購,狂吸588萬元,卻一張都沒給,還跑去韓國爽玩,約60人受害。情侶檔上月底返台陸續在機場落網,訊後遭收押禁見。
橋頭地檢署指出,去年12月接獲有被害人在臉書社團購買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受騙,檢察長張春暉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林濬程指揮高雄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經歷縝密蒐證,鎖定黃姓男子、莊姓女子涉嫌重大。
檢警調查,黃男(29歲)使用莊女(27歲)所申辦的「心易變」臉書帳號,在「演唱會【讓票、換票、求票】演唱會門票入場券」的社團內張貼可販售、代購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詐騙歌迷以現金或轉帳方式購票,但得手後隨即消失或以各種理由拖延出票或退款,未依約定交付門票。經清查被害人數達60餘人,粗估不法所得588萬餘元,但2人落網後聲稱全花用殆盡,名下帳戶幾無存款。
據悉,黃男為退役軍人,莊女為其女友。2人一度在社團聲稱「識人不明,導致大量演唱會門票被陳xx助理捲走,更由於因沒有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導致無法入場的所有顧客的間接損失」,還要求助理限時給答案,否將提告偷竊、侵占、詐欺罪。還煞有其事再次發文,可填表退款,但被檢警查出通通是自導自演,還捲款跑去韓國豪華遊。
專案小組得知兩人將從韓國返台,於12月26日先在桃園機場拘提莊女到案,復於12月31日在高雄小港機場拘提到黃嫌,查扣手機4支、存摺2本、金融卡2張等證物。全案依詐欺罪解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經檢察官林濬程訊問後,認2人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詐欺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5百萬元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及滅證之虞,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表示,全案仍持續清查金流擴大追查中,呼籲有類似遭遇的受害民眾盡速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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