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5金主組詐團!單月洗錢破億 前法官兒、代書兒全淪共犯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今年起訴多起詐欺案,發現總有熟面孔律師出現,案經檢警縝密蒐證,於7月至9月間執行5波搜索,終於瓦解36歲張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其中集團律師陳逸軒,本為法界明日之星,父親為高雄地院前庭長,竟也淪為共犯之一,另詐團5名金主全是富二代卻仍覬覦他人錢財,單月洗錢金額破億,全被依加重詐欺罪起訴。
詐欺集團單月吸金逾6千萬!洗錢破億元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1分隊)去年8月偵辦虛擬貨幣假投資面交車手案,溯源破獲上游為犯嫌23歲柯姓男子所管理的面交車手集團,當時拘捕15名犯嫌,案經深入追查發現,該車手集團對接的境外「假投資」詐欺機房,透過於社群網站投放低風險高獲利的不實廣告,誘騙受害人加入LINE群組後,引導受害人依循操作專員指示投資,透過虛擬貨幣USDT(泰達幣)交易,進行洗錢勾當。
案經檢警深入追查,該集團具有詳細分工,境外詐騙機房利用社群軟體如臉書Facebook、Instagram刊登「假投資」廣告,並加入LINE群組如「聚富薪時代」、「智能理財家」,而群組內容全是假投資訊息。
該詐團成員分飾多角,如佯裝專員傳送偽造的虛擬貨幣交易所網頁,引導被害人與詐團佯扮的幣商購買虛擬貨幣,再派遣車手與被害人面交取款,檢警依據集團帳冊內容,自去年7月2日至8月3日的詐騙金額,就已達6041萬,而洗錢金額更是高達1億3630萬元。
5富二代走歪路!出資招募16人組詐團
檢方表示,詐欺集團由36歲張姓、32歲洪姓、30歲陳姓、31歲馬姓及30歲陳姓5名男子出資成立,而這五人本為富二代,除張姓首腦外,其餘4名股東自青少年時期,就被家長送往私立高中精心栽培,彼此為中學舊識,張男與馬男為同母異父的兄弟關係,而這5人即使坐擁優渥生活環境,竟仍貪得無厭、不思進取,從事新型態詐欺犯罪。
據了解,去年3月間某日,張、陳二人先赴寮國金三角經濟特區,處理聯繫境外機房盤口事宜,由盤口允諾將被害人款項交給2人所組得車手團隊執行取款任務,張、陳後續另與馬、洪、陳三人商議,共同出資經營收款車手團隊,而後再招募31歲陳姓職業律師、45歲溫姓假代書(其父為登記有案代書)及洗錢水房主謀35歲穆姓男子等14人。
陳、溫二人分別擔任集團律師、代書,提供法律專業規劃及勞務付出,使集團得以管控盈虧、確保訴訟風險,穆、柯兩人分別負責管理水房、車隊,其餘成員則為車手頭、收水手、車手、集團打手、內務機手及境外機房客服等工作。
「法官兒」出入豪奢竟是淪為詐團共犯
檢方說明,詐團會要求被害人在提供的網址註冊「虛擬貨幣錢包」後,由機房機手誆騙被害人投資泰達幣,以高額獲利的話術,佯稱須向指定幣商加值買幣,以至於被害人誤信加入集團內務機手所操控的假幣商帳號,再由柯男等車手頭派遣車手或收水手向被害人收款,首腦張男會調度人員將贓款上繳至指定地點,作為詐欺集團支出的車資、餐費、平日支付律師費、車手交保金、集團家屬慰問金等費用。
至於其餘贓款,則由穆男等人兌換成泰達幣洗錢,藉此隱匿犯罪所得,當被害人發現電子錢包均無法將投資獲利領出,才驚覺受騙,而檢警依集團帳冊統計,被害人單月匯入詐團的金額,高達6041萬元。
而該集團陳姓律師,身為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卻知法犯法;據了解,其父曾任高雄地院庭長,目前開設知名律師事務所;陳男被視為明日之星,過去臉書常貼奢侈照,炫耀「人生成就解鎖」,8月下旬遭法院收押消息一出,震撼法界。
檢方查出,陳男協助審閱詐騙用虛擬貨幣合約,先後擔任多名集團旗下成員的選任辯護人,車手頭柯男甚至製作教戰手冊,要求集團車手均應熟記陳男手機門號,並命車手遭逮後,需立即與陳男聯繫,而陳男除指導被逮車手如何製作筆錄,也於陪同偵訊時,將車手筆錄內容、遭扣押款項、強制處分等偵查中秘密或資訊,洩漏給集團股東。
真律師、假代書濫用司法程序管控風險
據了解,車手之一洪男曾遭警方逮捕後,律師陳男洩漏強制處分情形及扣押金額給詐團首腦張男,張男、洪男、陳男三名股東金主遂與律師陳男開會討論取回扣押贓款的方法,4人決議以偽造假債權本票及借據後,向法院或地檢署聲請發還扣押物,由股東陳男脅迫車手洪男如不簽立本票、借據,就必須出境前往境外機房工作,迫使車手洪男就範,而律師陳男取得洪男的本票及借據後,再轉交給溫姓假代書撰擬書狀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此濫用司法程序脅迫車手,並確保詐欺所得款項順利取回。
如已故的邱姓車手遭逮捕後,律師陳男利用陪同警詢、偵訊的律見機會,確認該車手已收取贓款,並取得未遭扣案贓款藏放位置的置物櫃密碼,使張男獲知密碼後,可立即派員取回贓款。
律師陳男與長期從事暴力討債的溫姓假代書彼此合作,控制車隊旗下面交車手或合作人員遭逮捕時,律師陳男會利用熟知脫罪方法,藉此管控盈虧與訴訟風險,確保集團股東不會遭查獲,並減少車手收款損失、嚇阻黑吃黑情況發生,以此提升詐團股東獲利;另集團車手若有黑吃黑等行為,引發集團高層不滿,就會被毆打、脅迫簽立假債權本票、假債權契約,交由溫姓假代書送交地方法院法院強制執行,濫用司法程序取回遭警扣押之犯罪所得,並以假債權本票逼迫車手交付護照,安排至詐欺集團菲律賓、柬埔寨等地從事境外詐騙機房工作。
全案自今年7至8月間,於台中市西屯區福林路上查獲該集團洗錢水房穆男後,陸續於高雄查獲該集團5名金主,以及律師陳男、假代書溫男等人。
檢警表示,張男等5金主透過詐欺手法獲利驚人,購置豪宅、超跑等名貴物品,出入酒店、施用新興毒品,揮霍詐騙金錢,並濫用父執輩律師、代書專業身分,藐視司法、消耗檢警查緝效能,檢方認定,張男等5金主、溫姓假代書及陳姓律師等7人惡行重大,經檢方訊後,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本周二(5日)全案偵結將21人依法提起公訴,檢方另建請法院將張男等7人從重量刑,處有期徒刑5年2月以上刑期。
檢察官清查全案已知被害人共53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洗錢犯罪所得,共計1億3630萬餘元,另本案查扣不動產兩處(價值約7千萬元)、證券(約200萬元)、現金280萬餘元、344顆泰達幣、手機13支、點鈔機、筆記型電腦、隨身碟、本票及存摺等物,另扣押4輛轎車,其中3輛已委由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變價拍賣,車款分別為McLaren 570S Coupe、BMW X6 xDrive40i、PORSCHE Macan,以保全扣押物價值,追償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