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新光三越火調出爐!爆炸前「瓦斯壓力表指針異常跳動」 3方都難逃究責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在上個月13日發生重大氣爆事件,釀成5死38傷慘劇,在檢、警、消歷經44天不斷進入現場勘查,調查報告終於在今天(28日)出爐,經現場搜出圓盤切割機、煙蒂等證物,加上鑑驗結果,消防局判定為「瓦斯氣爆」,《知新聞》掌握,疑因瓦斯管內殘氣未排空,因不明原因外洩,除了有工人在事發前一天就聞到瓦斯味,在氣爆發生前,瓦斯壓力表也出現異常轉動,因瓦斯外洩加上「工具火花」,引發這場驚人氣爆意外,檢方將依據報告內容釐清肇因,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台中市消防局今天(28日)上午表示,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案,消防局火災調查人員在檢察官指揮下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入現場勘察共13次、累積近百位調查人次,在12樓搜到多樣關鍵證物,其中包括煙蒂、電線、瓦斯管、圓盤切割器等,已完成鑑定書,判定發生原因為瓦斯氣爆,將送地檢署進一步釐清。
消防局指出,由於氣爆後因現場受爆炸衝擊波影響,導致原本格局遭破壞,相關配置之物品、管線變形位移嚴重,增加勘察困難度。除現有調查人員全力投入外,並邀請相關學者、專家成立氣爆鑑定會,並至現場實地勘察,委員會一致通過,同意氣爆發生原因為瓦斯氣爆。

然而負責供氣的欣中天然瓦斯公司,卻在事發第一時間對外聲明指出,上個月10日就已拆除瓦斯表,管線也封閉停氣,事發後配合消防局鑑識小組重回現場逐樓勘查,天然氣管線的外觀以及封塞的塞頭均完整,另外利用天然氣專用激光器檢測,確認沒有瓦斯洩漏反應,現場也無燃燒跡象,初步排除氣爆肇因與天然氣有關。不過欣中說法卻與消防局的調查報告完全悖離。

《知新聞》掌握,事發前一天,也就是2月12日,就有工人聞到瓦斯味,氣爆發生當天,有工人察覺安裝在瓦斯管線上的指針式壓力表,出現異常轉動狀況。國內一家瓦斯器具公司專家解釋,壓力表可觀測管內瓦斯壓力狀況,在正常使用瓦斯狀況下,數值會在正常區間轉動,若進氣口兩端已經關閉,尤其過了一天以上,壓力表上的數值將不會變動,一但出現異常轉動狀況,不排除是瓦斯外洩。

據了解,新光三越12樓共有9家餐飲專櫃,在欣中瓦斯拆除計量表後,所有爐具已經移除,才能進行後續改裝施工作業,疑因瓦斯管內殘氣未排空,導致蓄積管內的瓦斯不明原因外洩,在工人施工過程產生「工具火花」,進而引發嚴重傷亡的氣爆事件。

一名資深消防人員指出,使用天然氣的業者,施工前會請瓦斯公司關閉總開關,並利用空壓機或水壓方式排空管內殘氣,預防在施工時造成氣爆事件發生,這起案件中,就是未將支管殘留瓦斯排空,工人又未在聞到瓦斯味,或壓力表出現異常時,採取緊急措施,種種「契機」集結釀災。

根據《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說明,「本支管」為輸送天然氣而敷設於道路、橋樑、河川、共同管道、涵洞、堤防、公園或其他土地之輸氣管線。「表外管」為從本支管分接點至建物計量表入口處之輸氣管線。「表內管」為建物計量表出口處至管線末端開關間之輸氣管線。

第10條也明訂,「表外管」由瓦斯公司施作並負責維修及汰換,但損壞原因可歸責於用戶者,相關維修及汰換費用由用戶負擔。「表內管」為用戶所有,其維修及汰換費用由用戶負擔。因此會依據「表外管」、「表內管」作為歸咎責任的分界點。

隨著消防局事故調查報告出爐,將新光三越氣爆案判定為「瓦斯氣爆」,對於瓦斯外洩是存在「表內管」或「表外管」釐清後,將影響欣中瓦斯或新光三越究責重點,知情人士指出,依據調查報告結果,新光三越、欣中瓦斯及施工工班,恐都難逃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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