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遠遭炎上!轟動一時「黑象事件」再被提起 慘痛過往始末一次看
【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中信兄弟指標球星「周董」周思齊上週在台北大巨蛋風光引退,前職棒球員陳致遠在臉書分享過去影片,懷念「兄弟象的美好」,結果卻因涉及「黑象事件」遭炎上,也讓當時轟動一時的「雨刷集團假球案」再被提起。
2009年黑象事件 雨刷集團收買球員打假球
所謂的「黑象事件」是指2009年中職爆發的假球風暴,當時中職球員涉嫌接受地下賭盤組頭收買,配合打假球,這是中職史上第5次的假球事件,當時板橋地檢署(已改制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2009年台灣大賽後隔天發動大規模搜索和約談,經過檢警調查,號「雨刷」的地下賭盤負責人蔡政宜涉嫌透過退役職棒球員黃俊中和莊侑霖(原名莊宏亮)等人和現役選手聯絡,以買車、金錢、喝花酒與性招待收買選手打假球,藉以操控比賽,使蔡政宜等人在地下賭盤獲利。
涉案職棒球員以兄弟象、La New熊和中信鯨三隊為主,甚至包括旅美名將象隊曹錦輝、熊隊張誌家等也都遭到約談。前兄弟象總教練中込伸更遭到拘提偵訊及起訴求刑,後坦承涉案,成為世界職棒史上第一位坦承打假球的職棒總教練。
中職史上規模最大假球案 陳致遠、蔡豐安都遭判刑
該案在2010年2月10日偵查終結,相關涉案人員多達67人,分別遭到起訴、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共有35名現役或前職棒球員認罪並繳交不法所得、獲得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本案是中職5次遭檢方調查的假球案中,規模最大、涉案球員最多的一次。
2010年底,中込伸被依《刑法》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2011年6月30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宣判,陳致遠、張誌家及蔡豐安等球星,以及吳健保、蔡政宜等組頭,依詐欺罪判處徒刑及罰金。陳致遠遭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50萬元。張誌家遭判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蔡豐安1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00萬元。
2014年8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為陳致遠、蔡豐安等人確實有打假球,但依照舊法,所犯之罪並非一罪一罰,連續犯應視為一次犯罪,並且適用《罪犯減刑條例》;陳致遠、蔡豐安皆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張誌家判4個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並撤銷陳致遠、張誌家等原併科新台幣數百萬元罰金的判決。
陳致遠堅不認罪 遭檢方痛斥「極度貪婪無恥」
陳致遠曾在兄弟象有著「黃金戰士」封號,一直是兄弟象的明星球員,在2001年和蔡豐安、彭政閔組成「黃金三劍客」,但在2009年爆發「黑象事件」,陳致遠被指控收賄打假球、參與簽賭案,檢察官起訴時痛批他「極度貪婪無恥」,雖然他堅不認罪,但2014年高等法院二審輕判,認定陳致遠配合組頭放水,打3場假球,共收280萬元,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