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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車輾斃斑馬線行人! 24歲女駕駛開過腦「不適合開車」遭起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中正區喜來登飯店前,去年11月發生2輛公車追撞,一輛大都會49路公車在斑馬線前停下讓行人過馬路,遭後方的大有巴士212公車追撞,造成和丈夫一起走斑馬線過馬路的林姓女子遭輾斃,丈夫目睹哀痛欲絕。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追撞前車的大有巴士女駕駛謝絜羽(24歲)過去曾因腦部外傷動過手術,反應力不足、不適合開車,仍擔任司機,案發時卻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撞死人,今依過失致死罪將謝女起訴,大都會客運陳姓駕駛則獲不起訴。

整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17日,林姓婦人和丈夫出門散步,行經北市忠孝東路鎮江街路口,過馬路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停下,讓夫妻倆過馬路,卻遭後方謝女駕駛的212公車追撞,林女當場被輾壓車底,一旁的丈夫則及時跳開,公車還波及另輛停等紅燈的計程車,共計造成1死15傷。

肇事的謝女和被追撞的陳姓司機均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謝女聲稱,「我失憶了真的不知道,當下就突然聽到砰一聲,然後玻璃開始噴,車就被拉走了。」
林婦丈夫目睹愛妻慘死,無法接受「夫妻倆只是要過斑馬線,結果才走沒幾步就永別了......」對謝姓女駕駛和陳姓駕駛提起過失致死告訴,希望兩人重判。

據了解,謝女擔任公車司機約2年,檢方調查發現,謝女在2018年2月16日曾因腦部外傷、顱骨骨折及右臂神經損傷,到醫院進行顱血腫應除手術,之後卻進入大有巴士擔任公車司機,且案發時天氣、視線良好,卻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撞死人,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審酌她事發後向到場警方坦承肇事,符合自首條件,建請法官減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