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記者聯手退休教授造假總統大選民調! 二審翻盤認定構成《反滲透法》

社會 法庭
2025/02/26 21:04
王煌忠 文章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指傳媒」記者林献元遭控收受中共資助人民幣13萬多元(折台幣58萬多元),邀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涉嫌在2024總統大選期間,捏造9次假民調,營造「侯康配」領先「賴蕭配」假象,透過網路媒體公布,台中地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林献元徒刑8月、蘇雲華4月,但檢方起訴《反滲透法》部分則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銷原判,認2人違反《選罷法》與《反滲透法》,分別改判有期徒刑9月及6月,仍可上訴。

分享 分享 連結 APP
「指傳媒」記者林献元遭控收受中共資助,邀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在2024總統大選期間捏造公布假民調,二審今天宣判。王煌忠攝 zoomin
「指傳媒」記者林献元遭控收受中共資助,邀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在2024總統大選期間捏造公布假民調,二審今天宣判。王煌忠攝

檢方起訴,林献元(52歲)於2023年10月上旬,以其虛設「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名義,委託其大學老師即前靜宜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蘇雲華,製作「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意調查」,林献元得知大陸林姓男子為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直屬報社「海峽導報」社委,竟受林男指示,從2023年11月24日起,由蘇雲華在各地火車站以隨機拍照、攀談方式佯裝有實際製作民調,或參考其他民調公司公布民調結果,撰擬不實民調手稿數據,交付林献元。

起訴指出,林献元分別在同年12月3日、11日、20日將不實民調數據發布在網路新聞媒體平台,誤導選民對於選情判斷,並藉以暗示藍綠兩方參選人選情緊繃,泛藍選民應放棄排名居後之「柯盈配」,足以生損害於賴清德、蕭美琴、柯文哲、吳欣盈及選民投票意向。

一審合議庭認,林献元犯《公司法》第九條一項「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又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散播不實罪」,處有期徒刑6月,合併應執行8月,褫奪公權2年,蘇雲華部分,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散播不實罪」,處有期徒刑4月,褫奪公權1年,均可易科罰金。至於檢方起訴反滲透法部分,台中地院認為依檢方提出之證據,尚有合理懷疑,本應為無罪。

廣告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審理,林献元在發布不實民調前,以微信傳送民調結果給時任中共國台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再由林男以微信帳號撥款到林献元微信帳戶;或於發布不實民調前,先以微信傳送民調結果給林男稱「到時候數據出來,你再自己調整給我」、「我用原始資料整理稿子,你再修改」,且詢問林男「明天可以發出嗎?」,林男則回以「抓緊」,林献元答以「收到」,可見被告2人均具有營利之意圖及受滲透來源指示之直接故意或不確定故意。

二審合議庭認為,原判決未詳細審酌檢察官所提諸多事證,僅論處被告2人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傳播不實罪」,核其認事用法均有違誤,檢察官上訴意旨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予以撤銷改判。

推薦新聞新光三越氣爆|2樓管告別式!吳昕陽哀悼致歉 重傷2歲童醫療包機返澳門

合議庭審酌林献元身為媒體記者,被告蘇雲華則為前大學教授,在社會上均具有一定之身分地位,並肩負相當程度之社會監督與教育責任,竟意圖營利而受滲透來源之指示,為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分別違反職業與學術倫理,以製作(虛捏)、傳播不實民調方式,協助中共操弄假民調及介入我國總統大選,誤導選民對於選情之判斷。

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除公司法維持原判外,撤銷選罷法「傳播不實罪」,以違反選罷法「意圖營利」、反滲透法,判林献元有期徒刑9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蘇雲華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下載知新聞APP

⭐️ 即刻下載《知新聞》App!免費!

廣告
廣告
# 指傳媒 # 假民調 # 林献元 # 蘇雲華 # 反滲透 # 選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