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姊妹不認虐死1歲愷愷!拒國民法官審理 還控檢察官「一直罵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1歲男童愷愷(化名)去年9月起由兒福聯盟轉介的保母劉彩萱、妹妹劉若琳全日照護,劉女姊妹卻涉嫌聯手凌虐愷愷,2女用繩索、布條綑綁他四肢、頭部,還將身體對折綑綁,塞入水桶,長時間喝令愷愷裸體躺在地上、在陽台等處罰站甚至餵食廚餘,幼弱的愷愷不堪凌虐,去年12月24日死亡。北檢今年4月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劉女姊妹,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審此案,今下午首度開庭。
目前在押的保母姊妹下午2時被法警提訊出庭,雙手上銬走下囚車,有數名媽媽今天特地登記旁聽,在台北地院寶慶院區外面舉標語「唯有重判才能嚇阻虐兒行為」、「虐童人魔罪大惡極、無可教化求處極刑」、「虐殺奪命殺人故意、重罪極刑已服民心」。當劉女姊妹搭乘的囚車抵達時,她們嘶聲大喊:「惡魔保母!」劉女姊妹戴著手銬下囚車時,有記者大聲問她們:「害死愷愷後悔嗎?」但2女沒回應,一前一後快步走進法庭區。
姪子王昊遭灌毒致死的王薇君,長期投注維護兒少權益,她今天也登記旁聽,王薇君受訪怒批劉女姊妹:「這叫殺人、這叫謀殺!」
保母姊妹抗拒國民法官參審
今天開庭是準備程序,由受命洪甯雅法官指揮庭訊進行,由於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還沒遴選出來,因此只有被告及律師、公訴檢察官、愷愷家屬的委任律師出庭。
庭訊一開始,劉女姊妹均透過律師否認犯罪,姊姊劉彩萱的律師黃任顯接著向檢方開砲,藉由柯文哲案,語帶譏諷說:「感謝台北地檢署在另一個重要案件,示範偵查不公開的重要性。」黃律師痛批檢方在愷愷案偵查期間洩密給媒體作出偏頗報導,後續起訴時又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揭露此案事證,這些操縱輿論的做法,違反《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造成此案已經無法公正審判,因為未來選出的國民法官可能已經看到這些不實資訊而受影響。
妹妹劉若琳的律師林俊宏也口徑一致,主張此案未來的國民法官可能已對劉女姊妹有成見、偏見,因此請求合議庭裁定此案「不採行國民參與審判」,而且「準備程序不應公開」,因為準備程序若公開,也可能造成開庭討論的事證被外界知悉,進而污染國民法官。
姊姊劉彩萱的律師除了請求「不採行國民參與審判」、「準備程序不應公開」,甚至以檢方洩密、在國民法官參審前揭露事證為由,主張「檢方起訴不合法,請法官諭知不受理判決」。
劉若琳請求勘驗偵查錄音 「檢察官一直罵我」
妹妹劉若琳照另透過律師主張,請法官在準備程序時勘驗檢方先前偵查時的開庭錄音、錄影,理由是她當時的供述,並非出於自由意志、遭到檢方以不正當方式訊問。
法官洪甯雅詢問劉若琳原因,她喊冤說:「我在陳述的時候沒有律師,而且檢察官一直用言語罵我、攻擊我,我說不是這樣子,我可以重講一次,但她一直罵,我很無助,不知道該怎麼辦。」
劉若琳還說,有些事情因為時間有點久,她要想一下,檢察官就罵她:「妳不是在想,妳是在想怎麼樣脫罪。」劉女指稱檢察官「一直要我照她的方式回答,我整個心慌了,只能沉默或回答『嗯、啊』。」
法官洪甯雅向劉若琳確認,偵查檢察官當時有沒有在她回答「不是」的時候,硬要她回答「是」,劉若琳篤定地說:「有。」並說有次開庭時,檢察官對她說:「妳真的還要這樣回答嗎?妳姊姊被媒體掃射,妳要考慮對妳的風評。」
劉若琳告訴法官,她不希望家人受傷害,也不希望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被排擠,造成另一個悲劇,「我只好順著她(檢察官)。」
對此,公訴檢察官駁斥說,劉若琳根本沒有自白犯罪,筆錄也沒有記載她承認犯罪,偵查檢察官哪來的「不正訊問」?如果有違背她的自由意志,那起訴書應該會記載她認罪才對,法院沒有必要浪費時間勘驗偵查庭錄音。
至於劉女姊妹的律師主張由於先前有媒體報導此案,所以無法公正審判、北院應判決公訴不受理,公訴檢察官反嗆律師:「是在怕什麼?不想讓大家知道什麼?」公訴檢察官表示,愷愷案曝光是因為某議員先開記者會,而且本案是在檢方相驗愷愷遺體後一段時間,媒體才知道,若檢方有意洩密,此案應該會更早被報導,而檢方的起訴記者會,只是向外界說明起訴事實,而且國民法官都有相當素質,不會因為媒體報導就受到影響。
關於劉若琳指稱她先前在地檢署應訊時,沒有律師陪同,公訴檢察官澄清說劉女只有一次應訊沒律師,原因是她當時的律師解除委任,檢方給她4小時時間,請家人幫找新律師,最後是劉女自己說不用律師,除此之外,檢方歷次訊問,劉女都有律師陪同。
今天庭訊2個多小時結束,法官將擇期再開庭。
踹打餵廚餘 綑綁對折塞水桶
檢方指控劉彩萱與妹妹劉若琳不滿愷愷哭鬧反抗,多次踹打他,或以眼神怒視、辱罵,甚至將愷愷推去撞牆,對折身體綑綁,塞入水桶,導致他全身多處挫擦傷、瘀傷,下門牙4顆缺牙,皮下軟組織壞死。
此外,劉女姊妹將冰箱裡的廚餘打成泥狀餵食愷愷,甚至每天只餵他一餐,導致愷愷長期營養不良,身體衰弱感染肺炎,直到112年12月24日凌晨,劉彩萱發現愷愷失去意識,才將他送醫,但愷愷因長期被束縛綑綁、罰站,加上毆打創傷,導致頭臉、四肢多處外傷,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休克死亡。
起訴3罪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檢方起訴劉女姊妹3項罪名,包括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凌虐兒童妨害自由,因而致死罪,以及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後面2罪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可加重刑期1/2,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女社工犯10錯誤 過失致死罪起訴
檢方另查出此案負責媒介保母的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有造假訪視記錄等10項過錯,甚至惡保母劉女一度想把愷愷送還給兒福聯盟,陳女卻沒處理,一連串錯誤導致愷愷慘死,錯失黃金救援時機,北檢今年8月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起訴陳女。
北檢指出,29歲的陳尚潔犯下的第一個錯誤,是愷愷的外婆曾請周姓保母照顧愷愷1年多,2023年6月間,兒福聯盟安排出養愷愷,當時外婆表示想繼續請周姓保母托育愷愷,周女也有意願,但社工陳女明知出養人、外婆若無力償還托育費用,依兒盟規定可酌情減免、分期償還或協議無需償還,卻沒告訴外婆這件事,也沒協助申請,而是於同年8月媒介惡保母劉彩萱全日照顧愷愷。
陳尚潔的其餘錯誤包括她得知愷愷異常「自摔」,卻未更換保母,且違規與保母預約訪視日期,甚至她目睹愷愷大片瘀青,卻聽信惡保母的「自撞」說詞,還幫惡保母找藉口,安撫愷愷外婆,此外,她看見愷愷掉3顆牙暴瘦,竟未通報兒虐,曾拖19天才將訪視照片傳給外婆,加上她未警覺保母屢次藉故延後訪視,延誤掌握愷愷狀況、介入處理的機會,並製作不實訪視記錄。
離譜的是,愷愷死亡後,陳女為掩飾不實訪視記錄,與兒福聯盟總督導李芳玲等人商討如何應對檢方偵查、脫免自己與兒福聯盟的責任,12月24日上午11時由李芳玲成立SKYPE「愷愷小天使」群組,眾人討論後要求愷愷的外婆保密,不要把事情告訴非常關心愷愷的周姓前保母,以免周女把事情鬧大,李芳玲等人另於隔天成立「1224意外處理」群組,以雲端同步整理愷愷案記事始末,討論如何增補、修改工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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