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住2億豪宅開賓利」猛追單親媽!她拒絕遭跟蹤報復 怒告驚知他真實身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單親媽小麗(化名)當芳療師扶養一名未成年兒子,常客李男有意追求她,自稱家裡開茶園,住2億元豪宅、開的是賓利豪車,但小麗不為所動,李男攤牌問她可否性交易遭拒後,由愛轉恨,竟跟拍小麗跟其他客人進摩鐵照片,然後傳照、貼文辱罵她「就是出來賣的」,小麗的兒子看到貼文,問她怎麼回事,小麗不願被李男以此要脅,向兒子、男友坦承性交易之事並報警、求償150萬元。法院審理時,李男求饒吐實說自己其實是工人,月薪2萬7000元還欠一屁股債,根本沒錢賠。一審依跟蹤騷擾罪判李男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民事部分,判他須賠小麗12萬元。
辯稱摩鐵外偶遇
這件跟蹤騷擾案發生在去年3月,李男挨告後辯稱是在汽車旅館外面偶然遇見小麗,然後看到她進入,所以隨手拍攝照片,後來又「偶遇」她正要回家,所以又拍攝她進門回家照片,並非跟蹤、騷擾她,至於「出賣肉體」、「就是出來賣的」等訊息,李男辯稱因雙方發生口角,所以才互罵。
月薪2萬7 負債12萬
李男還告訴法官,他當工人月薪僅2萬7000元,沒有房子、車子,還欠銀行債務11萬餘元、積欠行政執行署1萬7000元,還要獨自扶養老母親,經濟不佳,小麗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顯然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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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可處1年以下徒刑
小麗則證稱,李男恐嚇要將她從事性交易之事告訴她親友,「他貼文罵我出賣肉體,我兒子有看到並告訴我,所以我兒子跟男友都知情,因為我已經把這件事情都告訴他們了」。
《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法官審酌後,判李男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民事部分,判他要賠小麗12萬元。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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