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買住宅改買店面 這些業者都把房東開除了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內需回溫,許多長期經營的零售業店家,興起自購店面的念頭,「由租客變屋主」華麗轉身。房仲業者分析,租客買店面有三大好處:抗通膨、穩定經營、累積獲利,每年繳的相關稅賦還可列為成本,近兩年已有不少企業主如洋酒業、書店、床墊業者,乾脆把承租的店面買下,成為事業布局規劃之一。
租客變屋主三大好處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的一樓德泰彈簧床業者,10月時以1.55億元,跟房東買下坪數約134.4坪的店面,單價每坪145.3萬。
而近兩年雙北市業者買下店面自用的案例,還有去年「橡木桶洋酒」一口氣買了兩間店面,包括總價約1.33億元的信義區忠孝東路樓店,單價每坪238.4萬,以及1.23億元的新北三重樓店;圖書文具店「墊腳石」去年以1.38億元買下士林的透店,單價也高達107.9萬,也是從租客變屋主。
買下店面出租自用兩相宜
台灣房屋中正加盟店店東李毅甫表示,新生南路店面臨大馬路、近捷運東門站,門面寬又是巷口角間,店面條件相當好,雖非一級商圈,不過店面買賣及租賃都很穩定,周邊有不少家俱、廚具等家用品店,屬性相近,彼此也有聚客效應,當租客累積一定資產後,遇到房東願意出售店面,把握此時機買下,作為自有資產更能深耕經營。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租客買店面自用好處多,首先「不動產抗通膨」,不少高單價零售業或診所業者,現金流大,資本足夠,購置原本就在商圈內經營的店面,不僅能自用,未來若不再經營,店面還可再出租,具靈活彈性運用。
不用擔心房東漲租或收回
其次,「商業穩定經營」,通常業主租用店面時已經歷長期觀察期,區域商圈符合業種和客戶習慣,經營風險已降低,且自用店面自主規劃性大,不用擔心房東漲租或收回,導致裝潢成本的浪費。
再者,「資產累積獲利」,店面不只是營業自用,不動產本身也會隨著時間增值,常見不少企業財團除了本業外,也因購置不動產而獲利,對於有足夠現金流的企業,購買商辦、店面自用,也是階段性目標。
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指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法人購置住宅採許可制,不過店面、商辦等則不受限制,業者購置店面自用,不僅化租金為資產,每年繳房屋稅及地價稅等相關持有費用也可列入成本,因此常見一些企業主,「店開到哪裡就買到那裡」,是經營者布局事業的規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