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裝電動車事故逐年增!業者無保險旅客求償無門對國旅心寒 交通部研擬全國性指引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不少遊客選擇騎乘拼裝電動車欣賞台灣沿途美景,但根據交通部統計,近年事故總件數、死亡人數逐年攀升,雖是交通運具之一,但卻非交通部公路局、觀光署管轄,屬地方自治,近日旅客張小姐前往新竹市南寮漁港旅遊,一行4人才騎出門口就因車輛不斷向右偏不受控,撞上路旁車輛、駕駛骨折,同遊者也一身傷,但業者為有相關保險,旅客求償無門對國旅寒心,專家學者認為地方政府應重視,訂定相關規定,交通部也回應,會研議全國性指引。

旅客張小姐投訴,上週三(4/16)前往新竹市南寮漁港旅遊,3小時花費600元承租拼裝電動車,但剛騎出店門口就覺得車輛偏右,駕駛試圖矯正但仍無法解決,失控撞上停在路邊車輛,造成駕駛右手骨折,其他乘客瘀青受傷,出事後發現業者沒有相關保險機制,求償無門,還要負擔路邊車損,醫藥費,讓民眾對國旅遊程保障心寒。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國電動輔助自行車事故件數,2024年共2325件,死亡24人、受傷2080人,對比2023年總件事2184件、死亡18人,2022年總件數1765件、死亡16人,2021年總件數1059人、死亡9人,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拼裝電動車非公路局、觀光署管轄範圍,屬於地方政府權責,交通部表示,四輪電動輔助自行車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上屬於「其他慢車」,是交通工具的一環,但因過於「在地」,以往都是交由地方政府管理,業者要上路必須要依照地方政府的規定辦理登記、領證照才能讓車輛行駛在道路,業者未辦理可以處罰條例69條處所有人300元罰鍰,而地方政府沒有自治條例或管理辦法,拚裝電動車就不能上路,否則就是違法上路,警方取締。
消基會董事暨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認為,對於相關拼裝電動車包含使用範圍、保險機制以及車輛檢驗機制等,地方政府都應該要有定型化契約的方式來規範,否則相關亂象可能就會擴大;國立高雄餐旅大學觀光研究所教授劉喜臨也提出意見,旅遊遊客安全最重要的,不管什麼樣的運具都要安全合法作為基調,因此地方政府應該要重視,訂定相關管理規則。
交通部強調,慢車的自治條例民國97年就有規定,但這1至2年部分縣市府才訂定,如宜蘭梅花湖、台東池上,約來越多人觀光開始訂定;由於拼裝電動車處三不管地帶,交通部是否訂定指引,讓旅客更有保障?交通部運輸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說明,可以跟地方政府合作,以往在金門地區也推動慢車種類電動車輛,彰化也有蚵仔車、果菜市場等電動板車,會請公路局跟新竹縣府暸解一下,如何協助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另外,會研議全國性指引,原則上沒有困難度,會思考看看如何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