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再吞敗!控潘孟安住廠商豪宅二審仍判賠50萬 她嗆無懼執政黨司法迫害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時住廠商豪宅,遭潘孟安提起訴訟。一審判王鴻薇賠償50萬元及移除文章,高院今天(4/8)駁回王鴻薇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王鴻薇則公開回應:「司法迫害,莫此為甚」,果然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她一定上訴到底。

高院指王對潘名譽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中央社報導,高院判決理由中指出,考量王鴻薇與潘孟安均為社會矚目的知名政治人物,王鴻薇在個人臉書帳號發文「接受財團供養而涉及官商勾結」等言論,對潘孟安的名譽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審酌王鴻薇言論發布後,隨即被各大媒體廣泛引用報導,可見潘孟安所受損害程度之深。綜合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及財產所得等因素,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王鴻薇應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實屬適當。
王鴻薇被要求移除該篇臉書文章
此外,二審法院亦指出,王鴻薇不僅公開發表言論影射潘孟安受財團供養,更將相關內容發布於臉書平台,任由公眾瀏覽、觀看,此舉已構成對潘孟安名譽權的持續侵害。因此,法院認為,為了避免損害持續擴大,潘孟安請求移除相關貼文具有其合理性。基於以上理由,二審法院認定王鴻薇上訴無理由,故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事件緣起於豪宅爆料 一審認定王鴻薇未盡查證義務
回顧本案,王鴻薇於民國112年12月間接獲爆料,指稱當時擔任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長期居住在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位於台北市萬華區的豪宅「力麒御品」。潘孟安隨後澄清,該處僅為其在台北短期工作期間的租屋處,並駁斥相關不實指控,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王鴻薇賠償150萬元並刪除臉書相關貼文。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王鴻薇未盡合理的查證義務,因此判決王鴻薇應賠償50萬元慰撫金,並移除相關貼文及影片,且不得再以網路或其他媒介散布相關言論。今天二審維持原判。
王鴻薇強硬回應:
王鴻薇傍晚在臉書發文回擊「司法迫害,莫此為甚。王鴻薇一定上訴到底」
針對我前年指證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入住建商提供的北市豪宅、疑受財團供養,這樣高官和財團利益糾葛。我們的司法體系,竟護航,以司法的手段打壓社會揭發弊端的聲音,讓執政黨高枕無憂,這無疑是台灣社會最大的悲哀。
我所查證以及所舉出的事證,皆屬事實,首先從潘孟安的背景關係來看,潘孟安身為前屏東縣長,根據判決書內容所述「入住的房屋所有權人楊宗是天方公司之法人代表,天方公司是力麗集團旗下之力麒公司子公司,且天方公司官網在屏東林邊開發地面型太陽能案場,也持續開發屏東地區其他類型案場,楊宗為力能公司董事長與天方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之代表人」。顯然客觀事實並未有誤。
我質疑潘孟安入住綠能業者房子時,當時潘孟安是賴總統競選大將,現在果然高居總統府秘書長,他和企業關係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我已盡查證之能事,法院一而再對政治人物被檢驗用打壓揭弊手法,果然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勇敢發聲,絕不沈默。司法一再的讓人民失望,公信力蕩然無存,請各位放心,對抗民進黨打壓,鴻薇將無懼司法迫害,繼續奮戰到底,永遠站在人民第一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