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這原因」心虛拒檢逃逸失控撞5車 愛車撞爛!還得慘吞近19萬紅單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高雄三民今晨約4時許,24歲王姓男子開車在平等路上,未開大燈還沿路蛇行,警方發現示意攔查,他卻加速逃逸,於覺民路口,王男車輛疑失控朝路旁停車格的五輛車衝撞,他因此卡在車內動彈不得,經救援脫困後酒測,王男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76毫克,除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還因交通違規得繳納18萬9600元的4張罰單,得不償失。
現場無辜遭撞的五輛車擠成一團,最後一台遭撞的車輛還被推擠到林男的座車上,車尾嚴重受損慘不忍睹,而肇事林男自己也卡在車內無法動彈,得由消防人員使用破壞機具從後座破窗,砸毀他的愛車,才能將心虛酒駕拒檢的王男安全救出。
待王男被救出後,經救護員檢傷,他不僅頭部、四肢皆有撕裂傷,所幸意識清楚,警方當場向他施行酒測,一查酒測值近高達每公升0.76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三倍以上,由於他身上還有傷,且因酒醉緣故,無法理智配合警方製作筆錄,救護員先將他緊急送往高醫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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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王男不僅觸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還因王男拒檢逃逸、沿路蛇行、未開大燈且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酒後駕車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開出4張罰單共計18萬9600元。
王男罰單細項
(一)拒檢逃逸 | 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 |
(二)危險駕駛(蛇行) | 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 |
(三)未開大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 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
(四)酒後駕車 | 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 |
警方強調,員警執行勤務依法攔查時,駕駛人應配合路邊停車受檢,勿存僥倖心態拒檢逃逸,否則罪行更重,警方針對不服稽查的逃逸行為,將嚴正執法立場,依法究辦。